网传“60岁退休人员申领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金”消息不实
【青岛新闻网独家报道】
青岛新闻网7月7日讯 近日,一条关于“60岁退休人员申领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金”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广为流传。7日,青岛新闻网从青岛市卫计委获悉,网传消息不实,“每人每年960元”奖励范围是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退休人员领计划生育奖励? 官方辟谣
微信朋友圈消息称:“如果你身边有60岁以上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号-30号,要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如果错过报名期限,就只能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详情可以到居委会咨询。”
7月7日,青岛新闻网从青岛市卫计委家庭发展处获悉,网传消息不实,“每人每年960元”奖励范围是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家庭。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经村委会核实确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奖励金额是每人每年960元的。
青岛独生子女家庭享四重优惠
对于城镇独生子女家庭,青岛有哪些补助政策?市卫计委家庭发展处负责人表示,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另外,在青岛,独生子父母可以享受如下优惠:1、如女方晚育,增加产假六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包括男方是再婚,女方为初婚初育的。2、从申请办理独生子父母女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3、符合生育条件,自愿不生且已经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省实行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扶助制度
青岛新闻网记者查阅资料获悉,目前,我国广东、陕西、湖南、河南四省实行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扶助制度,但各地城市和农村奖励标准各不相同。
以河南省为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实行城乡统一标准,即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都将领到不低于8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奖励扶助对象申报时间定于7月1日至31日进行,今年奖励扶助资金预计在11月份下达。从明年起,申请时间定于每年1月15日前进行。(青岛新闻网记者 谢小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