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香榭丽舍”……往后使用这些名称的住宅区、建筑物或将面临数万元罚款。近日,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发布《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拟规定禁止住宅区、建筑物(群)等取 “洋名”。同时明确,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中地理实体已消失的地名应当优先启用。
现象
抬身价楼盘傍“洋名”
瑞士小镇英格堡家园、加洲国际广场、爱丁堡、圣乔维斯、安纳溪、伊顿阳光……为了显得 “时尚经典国际范”,吸引更多购房者的目光,越来越多的楼盘热衷起洋名,然而不少名字让人摸不着头脑,甚至连售楼处工作人员也说不出楼盘为什么取了这么个名字。
记者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同样叫“爱丁堡”,青岛有,株洲有,东莞、大庆、沈阳都有。有业内人士直言:许多楼盘名称的“西洋味儿”都是从北上广等城市逐渐移植,再“扩散”到三四线城市。还有不少楼盘号称请来了国际知名的景观设计师,然后号称“北美风格”、“欧洲风格”的小区,与小区内的罗马柱、雕塑等要素一样,成为显示楼盘档次的惯用招数。
分析
热衷“洋名”因利益驱使
“一个楼盘的名字应蕴含着项目的人文、地理、风水、品位和历史,蕴藏着开发商的特色和品位。起洋名无非是为了提升项目形象,增加知名度,满足部分客户心理需求。”房价点评网高级分析师张斌总结,青岛起洋名的楼盘大致分为三类:以建筑风格为准,还比较贴切;以项目卖点为准,联想效果尚可;无明显特点,纯粹图洋气。“不可否认,有的小区攀上洋名确实收到了效果。不过,也有一些项目的名字令人费解。 ”
新规
住宅区不得用外国地名
今后,这种小区洋名、怪名层出不穷的现象或将消失。记者在《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看到,未经国家规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人名、外国地名给住宅区、社区等居民地和酒店、商场等大型建筑物(群)命名;擅自命名、更名或逾期不改的,依法撤销其命名、更名,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草案明确,标准地名是指依法命名、更名的地名和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并公开使用的现有地名,包括汉语标准地名、少数民族语地名及其标准汉字译名、外国地名的标准汉字译名。
草案要求,新建大型建筑物(群)、住宅区的名称,应当由建设单位在申请项目立项前确定,并向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名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单位予以更改。在建的大型建筑物(群)、住宅区,备案名称更改由建设单位办理;已投入使用的,则由管理单位或者所有权人办理,其中住宅区名称的更名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
针对一些建设单位不给住宅区、建筑物(群)等办理命名、更名备案,或在申报项目许可、发布销售广告中使用地名与备案名称不一致问题,草案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刘兰星)
原标题:楼盘傍“洋名”当心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