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沉痛宣告: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原副总理,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万里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7月15日12时5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万里同志1916年12月出生于山东省东平县,青少年时代就接受进步思想,积极投身抗日救亡活动。193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10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指示,万里同志组织筹建中共东平县工委,后历任冀鲁豫边区运西地委副书记、书记,为冀鲁豫地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万里同志担任中共冀鲁豫区委委员、秘书长,冀鲁豫军区政治部主任,参与领导冀鲁豫区人民群众积极参军参战、组织生产、支援前线,为支援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实施解放战争的伟大战略转折作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万里同志先后担任建筑工程部副部长,城市建设总局局长,城市建设部部长、党组书记,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北京市副市长。在北京市工作期间,协助周恩来总理负责国庆10周年献礼工程建设,仅用不到一年时间,就圆满完成人民大会堂等北京“十大建筑工程”建设任务,创造了世界建筑史上的奇迹。
1971年3月,万里同志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工交城建组副组长。“文化大革命”中,万里同志受到严重迫害,被监护审查。1973年5月,万里同志解除劳动改造,恢复工作,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北京市革委会委员、副主任。他提出一定要把首都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并敏锐地提出了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主张和措施。1975年1月,万里同志任铁道部部长,后任铁道部党的临时领导小组组长。他坚决支持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实行全面整顿、把铁路系统作为整顿突破口的主张,认真贯彻落实整顿的方针,扭转了铁路系统的混乱局面。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万里同志于1977年2月任轻工业部第一副部长。同年6月,万里同志调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兼安徽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安徽省革委会主任。他以非凡的政治胆识,大力支持、推广肥西县“包产到户”和凤阳县小岗村“包干到户”的做法,积极推动全省农业管理体制变革,为开辟中国农村改革的新道路作出了重要贡献。万里同志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先锋,他领导的安徽农村改革,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一次重大突破,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次艰辛和成功的探索。
1980年2月,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万里同志当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同年3月,兼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4月,担任国务院副总理。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冲破“左”的思想束缚,科学总结农业学大寨的经验教训,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动农村改革全面深入发展。他提出改革农村生产经营体制,发展商品生产,肯定“包干到户”是党领导下的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运用。
1988年4月,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万里同志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同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他强调要根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出要把“保证和促进改革”作为人大的首要职责,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人大的中心任务。
他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主张通过改革一步一步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走向制度化、法律化。他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强调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加强立法工作,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他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工作,提出要把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制定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明确执法检查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对促进法律的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他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强调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1992年10月,根据党的十四大重大决策精神和我国改革开放发展进程,万里同志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主张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载入宪法。他亲自主持宪法修改小组工作,领导起草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并于1993年3月由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3月,万里同志不再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