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22日讯 今天下午18时20分许,青岛大学通过青岛新闻网发布关于吞药自杀女生有关情况说明。据青岛大学方面通报,该同学经救治后脱离危险,目前生命体征正常,已经可以出院。
校方申明,青岛大学音乐学院2014级(原为2013级)高×,因违反校纪受到警告处分,并因学业成绩不合格降级,这是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行为。该生采取的极端行为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是极不冷静的错误行为,无助于事情的解决和自身的成长成才。
校方表示,青岛大学将一如既往负责任地做好该事件的后续处置工作,也希望该生的家人朋友积极配合,帮助该生尽快康复、回到学校,完成学业。(青岛新闻网记者)
关于学生高某有关情况的说明原文如下:
高×,女,系青岛大学音乐学院2014级(原为2013级)声乐表演班学生,山东省淄博市人。2015年7月19日晚9点20分左右,该生在学院门口服安眠药,被及时送至市立医院东部院区抢救。当晚11点30分左右,该生经救治后脱离危险、留院观察,其验血报告单显示正常,生命体征正常。期间,音乐学院老师、同学一直陪同。7月20日早晨,医院表示该生可以出院。该生家长到院后,以担心该生心理上出现问题为由,要求继续留院观察至今。
此后,部分社会人员利用微信、微博、论坛对此事进行炒作,观点偏颇,引起广大网友关注和讨论,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澄清事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申明如下:
一、该生因违反校纪受到警告处分,并因学业成绩不合格降级,这是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行为。
2015年1月7日至20日,该生在未办理请假及期末考试缓考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校参加某文化传播公司的社会演出。期间,音乐学院积极联系该生,要求其立即返校。1月21日,该生返校后,学院分管领导和辅导员对其错误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该生也就此事作了笔述和检讨保证。2015年3月,学院和教务部门根据我校学生请假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相关处理程序,给予该生警告处分并降级至2014级。
二、该生采取的极端行为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是极不冷静的错误行为,无助于事情的解决和自身的成长成才。
三、学校对此事非常重视,本着以人为本、教育帮助学生的原则,始终站在关心爱护学生的角度上,开展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在事情发生后,学院领导、老师第一时间赶赴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救治,并冷静面对该生有关朋友不冷静、不理智的有关行为。
四、个别社会人员别有用心地利用网络对此事进行恶意炒作,歪曲事实,无助于该生的成长成才。任何过度的炒作,只会对学生造成更大的伤害。对于一些不负责任的恶意诋毁青岛大学社会形象的行为,学校保留进一步追究和诉诸法律的权利。
青岛大学正常的教育教学行为是负责任的,希望得到广大网友的理解和支持。学校将一如既往负责任地做好该事件的后续处置工作,也希望该生的家人朋友积极配合,帮助该生尽快康复、回到学校,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