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推行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昨日上午,市公安消防支队崂山大队的警官来到有2100多年历史的太清宫内,对专门扑灭初起火灾的“崂山道士消防队”进行了夏季防火特训,并检查了太清宫弘道院的消防设施,消除了几处小隐患。
消防特训“道士消防队”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崂山消防大队的警官,来到了崂山风景区的太清宫景点,探访了各项防火工作。 10时许,在太清宫景区的弘道院门前的小广场上,崂山消防副大队长纪洪奎手持干粉灭火器,开始向太清宫的10余名道士讲解如何扑灭初起火灾。
纪洪奎告诉记者,崂山太清宫建于西汉武帝建元元年,从初创到现在已经历2100余年,先后虽然经过多次修缮,但砖木结构的主体并未变动,大门、走廊、房梁很多都是使用木材搭建。一旦发生火灾,毗连的木结构建筑很快就会出现大面积燃烧,火势蔓延快,极易形成立体燃烧的局面。由于太清宫建于环境幽静的高山深谷之中,附近缺乏消防水源,近期恰逢旅游旺季,周围的道路经常被旅游大巴和私家车占据,院落之间又设有门槛、台阶,这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崂山消防就是要经过类似的培训,让道士和太清宫景区的其他工作人员掌握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
藏经阁下帮忙揪火患
就在纪洪奎操作干粉灭火器喷射干粉时,突然发现干粉会垂直喷出。纪洪奎检查了一下后发现,这一处干粉灭火器的橡胶喷管上有几处裂纹。纪洪奎当即向负责安保的道士指出,干粉灭火器的喷管一旦出现破损,会让干粉无法集中喷出,不能完全覆盖起火点。而在藏经阁下,纪洪奎又发现了干粉灭火器的表面存在着锈蚀。纪洪奎当即指出,根据新规定,表面出现破损的灭火器,就算压力属于正常值,也不能继续使用。纪洪奎当即提出了整改意见。
崂山消防的警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新颁布的《十项规定》,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对文物建筑应根据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消防车通道畅通,配置必要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间距。对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检测,确保使用功能。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
新闻幕后
消防《十项规定》保安全
今年7月,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发布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要求各有关单位做好古建筑防火工作。根据消防部门统计,近年来我国古建筑物火灾频发,根据2014年的数据,国家文物局共接报文物建筑火灾事故18起,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6起,山西圆智寺、河南鸡公山近代建筑、浙江宁波天主教堂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损失较为严重。 2015年,云南拱辰楼、青海查郎寺又被大火烧毁。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刘铭威曾表示,火灾已经成为文物建筑安全的第一大破坏因素。(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卓毅 实习生 郭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