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其中,城市上涨1.7%,农村上涨1.5%;食品价格上涨2.7%,非食品价格上涨1.1%;消费品价格上涨1.4%,服务价格上涨2.2%。1-7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3%。
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3%。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3%;食品价格上涨0.7%,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0.5%。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7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91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0.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0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7.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6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16.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8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1.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8.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0个百分点;蛋价下降14.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3个百分点。
7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其中,烟酒及用品、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3.6%、2.9%、1.9%、1.7%、1.0%和0.8%;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1.8%。
据测算,在7月份1.6%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8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8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7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5个百分点。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4.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9.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0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5.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3个百分点。
7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价格分别上涨0.8%、0.1%、0.1%和0.1%;衣着价格下降0.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信价格均持平。
2015 年7月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7月 1-7月 环比涨跌幅(%) 同比涨跌幅(%) 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 0.3 1.6 1.3
其中:城市 0.3 1.7 1.4 农村 0.3 1.5 1.2 其中:食品 0.7 2.7 2.1 非食品 0.1 1.1 0.9 其中:消费品 0.2 1.4 1.1 服务 0.5 2.2 2.0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0.1 1.7 1.5 其中:不包括鲜菜和鲜果 0.4 1.6 1.3 分类别 一、食品 0.7 2.7 2.1 粮食 0.1 1.9 2.5 油脂 0.1 -2.7 -4.1 肉禽及其制品 4.2 7.6 3.3 其中:猪肉 9.9 16.7 4.4 牛肉 0.0 1.0 1.3 羊肉 -0.2 -5.7 -4.3 蛋 0.7 -14.3 -2.9 水 产 品 -0.1 2.6 1.5 鲜菜 1.4 10.5 5.3 鲜果 -5.9 -8.4 -0.7 液体乳及乳制品 0.1 -0.8 -1.2 二、烟酒及用品 0.1 3.6 1.0 烟草 0.1 6.8 2.5 酒 0.0 -0.8 -1.2 三、衣着 -0.5 2.9 2.9 服装 -0.5 2.9 2.9 鞋 -0.7 3.2 3.0 衣着加工服务费 0.1 5.3 5.6 四、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0.0 1.0 1.1 耐用消费品 0.0 -0.1 0.0 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 0.0 6.4 7.1 五、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0.1 1.9 1.8 中药材及中成药 0.3 2.9 2.5 西药 0.3 2.6 1.8 医疗保健服务 0.2 2.7 2.1 六、交通和通信 0.0 -1.8 -1.7 交通工具 -0.2 -1.8 -1.4 车用燃料及零配件 -1.9 -15.8 -16.1 车辆使用及维修费 0.1 2.9 3.3 通信工具 -0.2 -3.4 -2.8 通信服务 0.0 -0.1 -0.1 七、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0.8 1.7 1.5 教育服务 0.1 3.2 3.1 旅游 4.3 -0.1 -1.2 八、居住 0.1 0.8 0.7 建房及装修材料 -0.1 0.0 0.2 住房租金 0.3 3.0 2.5 水、电、燃料 -0.3 -2.0 -2.0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万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