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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博”“齐越”非法办学被查 并涉虚假招生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臧旭平 2015-08-15 07:28:26 字号:A- A+

    早报讯 没有办学资质却大张旗鼓地招生。昨天,市教育局联合市工商局、城管局,突击检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其中市北区的“哈博教育”和“齐越教育”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属非法办学,并涉嫌虚假招生,被责令限期整改。

    昨天上午,在市北区辽宁路51号的一家名为“哈博教育”的培训机构门口,记者看到不少“名师执教”、“一对一辅导”等招生广告。在“哈博教育”二楼,有多个小教室,每个教室都有学生在接受学科辅导。来自青岛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要求机构负责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哈博教育”的负责人只拿出了营业执照。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和兴路74号的“齐越教育”培训机构。“我是来这里上幼小衔接的。”一名刚刚上完课的男孩告诉记者。也有学生说是提前来学习三年级的语文课。执法人员要求机构负责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办学许可证。在前台接待的一名工作人员称老板不在家,一会就赶过来。但是执法人员等了近半个小时,也没等到老板。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发现,这家培训机构没有在教育部门登记,并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属于非法办学。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培训机构只要从事教学活动,就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这两家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就招生上课,不仅属于非法办学,还涉嫌虚假招生。”这名负责人说。根据有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这两家非法办学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行政部门补办有关审批手续。下一步,教育、工商、城管执法部门将根据调查情况和两家非法办学机构的整改情况,决定是否作出进一步的行政处罚。(记者 臧旭平)

    原标题:“哈博”“齐越”非法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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