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平度市民宿先生遇到了一件闹心的事,他在平度大润发超市买了一包怪味豆,没想到的是,这包零食居然把他年仅三岁的女儿给吃进了医院。
8月16号中午,记者在平度大润发超市附近,见到了正准备找超市讨说法的宿先生。事情发生在8月12号,当时宿先生带女儿去逛大润发超市,在干果区看到有卖孩子爱吃的怪味豆,宿先生一看,外包装上写着包装日期是2015年8月6号,保质日期是到9月4号,他觉得怪味豆应该还很新鲜,就给孩子买了一包。
宿先生仔细一想,孩子下午只吃了半包怪味豆,难道是怪味豆有问题?宿先生说,发现这个底部豆子已经变质了,然后打开以后,很多地方都出现网状,而更让宿先生恶心的是,他掰开怪味豆一看,里面居然还有虫子。
孩子在医院打了四天吊瓶后,身体才有了好转,花费了800多元的医药费。随后宿先生找到大润发超市,但是工作人员的态度却让他接受不了。随后,记者再次跟随宿先生来到超市,此时,怪味豆已经全部下架,至于怪味豆为何会出现质量问题,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
超市表示,可以赔偿宿先生500元的损失,至于医疗费,因为宿先生没有带孩子到正规医院治疗,他们无法报销。对此,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超市和供货商都有责任赔偿宿先生的损失。
今天上午,宿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最终经过协商,超市和供货商同意赔偿宿先生五百块钱,并报销孩子的医药费。食品还在保质期内,居然出现这样的问题,生产厂家肯定推卸不了责任。而超市直接面对消费者,可以说是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关,这道关把不好,实在是不应该。希望超市吸取这次的教训,在进货渠道、检测以及储存上,都更严格一些,只有这样,才能既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全,也能维护好企业的信誉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