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联合青岛市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非法张贴“小广告”违法行为人通信号码实施停机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杜绝乱贴乱画广告行为(俗称“小广告”),根治城市“牛皮癣”现象,创造文明、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青岛市禁止乱贴乱画广告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市将对非法张贴“小广告”违法行为人通信号码实施停机处理。
各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乱贴乱画广告行为,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从事违法行为的通讯工具等有关证据,经查实后,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电信经营单位中止对违法行为人的通讯服务业务,由电信经营单位对非法张贴“小广告”违法行为人的通信号码实施停机。
对违反规定乱贴乱画广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责令其清除,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3个月内当事人接受处罚的,经当事人申请,电信经营单位可以恢复其通信号码服务业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通知电信经营单位中止对违法行为人的通讯服务,具体办理按《关于城管执法机关向电信经营单位移送乱贴乱画广告违法行为人通信号码的规定》执行。(记者 张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