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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4财政情况:2.7亿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国库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于顺 2015-08-27 06:23:10 字号:A- A+

    受市政府委托,青岛市审计局局长侯杰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了《关于青岛市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从审计情况看,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批准的2014年度预算收支任务,但在预算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财政部门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市财政专户至2014年末共滞留非税收入27245.6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抽查发现,有2个单位收取的医疗费、学费等共计1426.1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收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993.58万元;有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管理规定,将收取的737.96万元非税收入,先存入本单位账户再上缴财政。

    2.部分预算未执行。抽查发现,2013年末结转的、由市本级安排的13622.57万元预算,至2014年末仍未执行;由上级专款和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安排的29093.98万元预算,全年一直未执行;有130个预算单位的43233.72万元用款计划申请,市财政已批复,但年内一直未发生支出。

    3.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渠道未按要求统一规范。2014年,各区市发放库区移民扶持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等11项涉农补贴资金共计33931.84万元,未按要求纳入“一本通”系统发放,“一本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完善维护工作有待加强。

    4.国库支付制度执行不严格。抽查发现,有17个预算单位的4370.90万元商品和劳务采购支出,应实行未实行直接支付。

    5.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滞留在区市财政。抽查了2014年10项共计29090.3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发现有13379.78万元至2015年5月末仍结存在区市财政部门,未拨付使用,其中农业与农村事业发展资金占结存资金的77%。

    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审计方面

    1.有7户企业申报不实,少缴税款5626.13万元。

    2.有1户企业多申报缴纳税款350万元。

    3.部分地税机关未及时征收逾期税款相关的滞纳金764.81万元。

    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方面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审计了2014年度5个区市共23家县级试点公立医院)

    1.抽查发现,截至2014年末,3个区市有26396.94万元财政资金投入不到位。

    2.5区市13家试点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未达到35%的要求,11家试点医院基本药物和常用药物使用率未达到80%的要求。

    3.部分区市深化薪酬制度改革不到位,薪酬仍与医院(科室)收入挂钩。

    4.信息化建设工作不到位。5个区市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均未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2个市的5家试点医院,尚未建立起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公立医院信息系统。

    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抽查了19个城市养老机构、22个镇村敬老院,涉及2013至2014年相关资金2.70亿元)

    1.市本级2所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的人员中无低保、“三无”等老人,未有效落实政府养老保障机构的托底功能。

    2. 2个区、市未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1市未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3. 2个区的民政部门的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至2015年4月未拨付。

    4.市本级计划总投资8782万元的一老年公寓项目,应于2014年9月竣工交付,因前期计划考虑不周全等原因,至2015年4月末仍未完工。

    5.个别养老机构未申报享受有线电视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运行情况(调查了5个区市)

    1. 2个市未编制农村公共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2.部分项目推进较慢。有16个项目的水厂和主管网工程应于2014年底前完工,至2015年3月尚未完工。

    3. 5区市未按要求筹集供水工程维修资金,且项目产权归属不清,后期运行维护缺乏保障。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方面

    大沽河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0660.25万元、个别单位拨付资金不及时等问题。目前,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已按审定值结算,其他问题多数已整改完毕。

    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共审计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28个)

    1.有5个项目存在多计征迁费等问题,涉及资金14196.30万元。

    2.有23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45926.49万元。

    3.有4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

    4.有3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等手续。

    5.有3个项目欠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等554.47万元。

    6.有2个项目存在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7.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超概算投资2087.06万元。

    8.高新区规划东10号线等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超付工程款43.93万元。

    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面

    (审计了23个市直部门单位,延伸审计了75个所属单位)

    1.非税收入等未按规定要求上缴,涉及13个部门单位共3031.40万元。

    2.未按批复的时限、用途等执行预算,涉及8个部门单位共21830.66万元。

    3.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等环节存在监管漏洞,涉及2个部门单位共359.01万元。

    4.专项预算结余未上缴财政统筹安排使用,涉及3个部门单位共2405.40万元。

    5.未经审批出租、出借、处置资产,涉及5个部门单位共2879.43万元。

    6.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和转资手续,涉及5个部门单位共51736.82万元。

    7.会计核算不合规,涉及15个部门单位共8473.86万元。

    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方面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运营情况

    1.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利息收入311.50万元未上缴财政。

    2.市本级及两区市分别有981万元、8448万元和220.8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

    3.市区有28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获得了住房保障资格,其中18户已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有3户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未及时退出。

    4. 6个区市有20个项目,前期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不全即开工建设;两个区共5个项目未履行招标手续,涉及合同金额共计2096.01万元。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1市2013至2014年有242.8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至2015年4月未拨付到位。

    2.1市3个农机经销商销售6台农机,未将收到的财政补贴从售价中全部扣除,多收农户购机款4.27万元。

    3.有36户(占抽查的95%)经销商,2012至2013年收到13852.47万元补贴,未在规定账内核算。

    省级示范镇建设情况 (调查了5个区市政府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首批10个省级示范镇建设情况)

    1.有3个镇未完成经济类项目核准等权限下放,市政管理等行政许可事项未实现在示范镇派人就地办理。

    2.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如管道集中供气普及率为23%,平均供热率为17%。

    3.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抽查的53个建设项目中,有43个项目立项、规划手续不合规或不完备,19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2个项目未实行工程监理,15个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调查20个市直部门)

    1.制度落实不到位。

    7个部门单位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14.47万元;

    6个部门单位的会议费支出74.33万元,报销材料缺乏签到簿等原始凭证;

    6个部门单位的接待费支出14.18万元,报销材料缺乏公务接待清单等资料。

    2.费用列支不当。

    9个部门单位以会议费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等支出30.49万元;

    7个部门单位在往来及差旅费等项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71.05万元;

    4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加班餐费等23.11万元。

    3.6个部门单位违规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车辆24部,列支相关费用16.98万元。

    4.3个部门单位在所属单位及有业务关系的学 (协)会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等17.92万元。

    5.内部预算审批手续不健全。涉及6个部门单位的公务接待费24.66万元、3个部门单位的会议费19.21万元。

    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延伸调查了21个单位58个项目)

    1.2户企业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项资金200万元(资金已追回),1个单位使用不规范票据申领专项补助20万元。

    2.某局所属单位承担的2个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项目结余资金分别占到预算的44%和26%。

    3.项目计划立项管理不规范。3年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均未按规定时间发布。

    4.个别项目结题报告中的支出明细与实际情况不符,虚增支出15万元。

    建筑节能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有7646.88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未及时办理结算清退手续,也未书面告知相关单位予以办理。

    2.有4个项目未按要求完成示范任务,剩余资金852万元未上缴财政。

    3.有42个项目已完工,奖补资金2338.51万元滞留在相关区市财政,未及时拨付。

    4.有20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已到位,但未及时开工;41个项目已完工,但未及时验收。

    5.6个区市完成改造的243.39万平米既有居住建筑,未采用热计量收费,造成改造安装的热计量设施闲置。

    引航费管理使用绩效和信息系统运行情况

    1.2009年12月投资4725.04万元购入的8.54公顷海域使用权,一直闲置未用。

    2.信息系统功能设计存在漏洞,允许手工删改引航作业和计费等数据且不留记录;缺乏对引航作业签字、时间等关键信息有效控制,导致部分业务数据信息不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

    3.信息系统中的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不一致,有7笔引航业务相应的10.38万元引航费未及时收取。本版撰稿记者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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