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3天的时间里入室盗窃4次,最后一次盗窃时,干脆在居民家里做起了饭,还喝起了从上一户作案居民家中盗窃来的茅台。昨天,记者从李沧法院获悉,陈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居民家里炒菜喝茅台
今年3月22日晚6时许,陈某至李沧区四流中路187号一户居民的家中爬窗户入室,因没有发现现金以及值钱的东西,陈某顺手盗走了茅台酒两瓶。当晚11时许,陈某又窜到李沧区永安路一户居民家中,撬门锁进入居民家。发现居民家里没有人后,陈某直接在这户居民家中做起了饭,还打开了刚刚盗窃来的两瓶茅台酒喝。
喝醉后大睡被抓现行
当晚凌晨,该户居民回到家中,发现门锁被撬。当居民走进屋内后,室内酒气熏天,竟然还有一名年轻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居民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抓获陈某。后经民警调查,陈某还曾于今年3月12日晚11时,盗窃永宁路30号城管协勤大队二楼办公室,爬窗户入户,盗窃笔记本电脑一个,销赃得赃款人民币300元。3月21日凌晨,陈某至李沧区永定路一家福利彩票站,撬门入室,盗窃人民币5元及扫码枪一把。
因盗窃已经三进宫
1991年在安徽省宿州市出生的陈某今年才24岁,但已经是个三进宫的盗窃犯。2012年7月陈某因扒窃被行政拘留五日。2012年12月5日陈某因犯盗窃罪被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4年8月28日因犯盗窃罪被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李沧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公私财物,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不得假释。(记者 原野 通讯员 姜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