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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消费侵权行为 可向消保委投诉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孙启孟 2015-10-08 05:56:01 字号:A- A+

    早报讯 昨天,市消保委发布了《关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声明》。下一步,市消保委将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消费者关心的消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避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游客对有关消费侵权行为进行投诉和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532-85725315。(记者 孙启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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