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压减率超过50%
◎山东共有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等13887个机构参加此次车改,涉及车辆122870辆、司勤人员65091人。
◎预计车改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超过50%。
设7档公务交通补贴
◎覆盖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至厅局级正职,金额从每月500元至1690元不等。
◎厅局级正职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690元。
新华社济南10月25日电(记者萧海川、吴书光)山东省日前正式启动公车改革。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此次车改预计可减少公车62412辆。同时设立7档公务交通补贴,月补贴最高不超过1690元。车改工作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
根据《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内各级党政机关的一般公务用车将被取消。保留的公务用车,仅限于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据早先全面摸底的统计数据,山东共有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等13887个机构参加此次车改,涉及车辆122870辆、司勤人员65091人。预计车改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超过50%。
车改之后,公务人员可自行选择在城区或规定区域内的普通公务出行方式,并获得适当的公务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标准共分为7档,覆盖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至厅局级正职,金额从每月500元至1690元不等。其中厅局级正职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690元。
为巩固车改成果,山东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等六项“不得”。山东省级党政机关将率先实施车改,全省预计年底前基本完成车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