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青岛新闻 > 正文

“陈亚坤被撞寻家属”系假消息 造谣者可判7年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于滈 2015-10-31 07:41:12 字号:A- A+

    昨日,多名网友@青岛早报官方微博称,在微博或微信上看到一则“401骨科医院医生刚发的,谁能联系青岛五中陈亚坤家长,孩子被车撞了,正在急救,求转发”的消息,很多网友都在爱心转发。经记者核实,相关医院并没有收治叫“陈亚坤”的患者,而且青岛五中也没有这名学生。

    “陈亚坤被撞寻家属”

    据网友张女士介绍,昨天一大早,她的微信朋友圈就被这条寻家属的信息刷屏了。很多朋友都在爱心转发,希望尽快找到孩子的老师和家属。

    这条信息究竟是真是假呢?昨日,记者向青岛401医院求证。工作人员表示,医院的急诊和骨科都没有收治叫“陈亚坤”的患者,当天医院接到许多热心市民的电话询问“陈亚坤”的病情。记者又向青岛五中求证,得知也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学生。

    那么这个 “陈亚坤”究竟是谁呢?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全国多地有网友发帖寻找陈亚坤的家属,而所涉及的医院和学校均为当地的单位。

    发假信息可判刑7年

    记者了解到,因为违法成本低,制造谣言者为了某些利益、骗取点击量故意制造假消息,而网友们则是抱着“不用花费大力气,动动手就能帮助别人”的心态为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空间。而从下月起,市民通过微信、微博发假消息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9月,最高法和最高检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入罪标准。而今年11月1日将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微信、微博上发布、转发信息前,一定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记者 于滈)

    原标题:别转了 根本没有这回事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莫非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