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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二手学区房不敢住 过户花10万无个税票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5-11-12 08:44:39 字号:A- A+

 

    青岛的刘女士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并委托当地的中介给她办理过户,如今房产证到手,房子也算是过户完成了,可刘女士却表示,这套房子她现在有点不大敢住,这是为啥呢?

    青岛刘女士:“今年9月份,为了给孩子买套学区房,也为了改善生活条件,看上了这套房子。”

    很快,刘女士和房主协商,委托中介给她们办理了过户,如今房产证拿到手,按说应该是件高兴事,可刘女士说,现在她手里还缺样东西。

    青岛刘女士:“中介费、契税、个人所得税、房屋维修基金,以及所有的过户费用,我们委托21世纪这个店来办,总共委托费是十万块钱。”

    刘女士表示,现在该拿的票据她都拿到手了,唯独剩下个人所得税的税票,中介一直没有提供。

    青岛刘女士:“到最后交房的时候,他只给了我们契税发票和房屋维修基金,没有提供个人所得税的发票。”

    按理说,个人所得税应该由卖家承担,但刘女士说,之前她跟卖家协商过,个人所得税也由买方来付。那么,刘女士买的这套房子到底需不需要缴纳个税呢?

    青岛城阳房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方来说的,名下只有一套房子,往外卖,免交所得税。如果名下有两套以上,2%所得税。”

    卖家王先生:“我这个房子应该缴纳个税,然后由买方负责,买方缴纳十万块钱,包括个税、契税各种费用。”

    刘女士表示,当初她和卖家找到中介的时候,三方签订了房产的买卖合同,合同中规定,十万块钱包括所有的过户费用,假如不够的话,由中介承担剩余费用,假如剩下的话,也归中介所有。

    买家刘女士的丈夫林先生:“中介费是两万八,契税是三万,房屋维修基金是六千,这些加起来一共才64000块钱,剩下的三万多我也不知道去哪了,我怀疑他欺诈,这个钱他拿去差价了。”

    个税税票为何不能提供,帮办找到了为双方办理过户的中介公司。

    青岛城阳21世纪房产中介正阳路店刘店长:“我怎么去跟你解释呢,这个没法一一跟你去解释。”

    中介对于个税税票的问题一直含糊其辞,帮办在现场问了半个多小时,对方也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答案。

    “我现在给他提供不了。”

    “那为什么提供不了?”

    “这个我没法跟你说。”

    提供不了,没法说,这样的回答显然让卖家和买家都难以接受,那么,个税中介到底交没交,事情的真相又是什么呢?咱们接着往下看。

    质疑:个税税票去了哪?

    卖家王先生:“虽然钱不是我出,但名字是我的,为了避免出现什么法律责任,我想把这个事弄清楚,或者拿到个税的发票。”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只有是家庭唯一住宅,并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在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卖方才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而王先生表示,自己名下有多套房产,所以个税肯定是要交的。

    青岛刘女士:“房子的成交价140万,按照国家规定,2%的个税标准,算起来应该是两万八。”

    买家刘女士的丈夫林先生:“这个店的刘店长态度很强硬,说你这个钱我都去打点相关关系了,你想要也没有,你想要相关发票,也是不可能的。”

    对于个税税票的问题,中介负责人一再回避,那么,他到底有没有替当事人缴纳这部分费用呢?帮办电话咨询了青岛城阳地税局的工作人员。

    青岛城阳地税局工作人员:“如果交过的话,肯定会给你一个税票。”

    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能够通过缴税人的身份证号查到缴税情况,随后,卖家王先生对他的缴税情况进行了查询。

    青岛城阳地税局工作人员:“15年11月交的契税,12838.35,还有印花税5块钱,没有别的了。”

    卖家王先生:“11月2号交的这个税是我新买的房子,我跟刘女士的买卖协议是在10月17号之前已经完成了,之间没有任何交个税的证明。”

    对于没有缴纳个税的事实,中介的这名负责人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青岛城阳21世纪房产中介正阳路店刘店长:“从带你看这个房子,看完了签完合同,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已经完事了。”

    青岛城阳21世纪房产中介正阳路店刘店长:“我只是给他提供房产证和契税发票,多的我一样也不给他提供,最后一句是怎么写的,丙方为乙方提供房产证和必要的契税完税单,并办理出乙方的房产证,对吧,写的很清楚。”

    合同的补充协议里这样写道,丙方只为乙方提供房产证和必要的契税完税单。但林先生认为,这并不能成为中介不给他交个税的理由,因为十万块钱已经包含了这部分费用。

    青岛城阳21世纪房产中介正阳路店刘店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隐秘过程,我是没法给你说的,全国各地都有。80%以上的二手房交易是存在一些漏洞的,是存在一些关系的。”

    对于交没交这个钱,这名负责人还是一再回避,但是买卖双方担心,日后再因为这件事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还有一个问题,个税不交的话,房产证又是怎么办出来的呢?

    中介:出了风险我承担

    青岛城阳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你把房子卖出去,对方只要想拿到房产证,就要把所有的费用交清,不管是税还是费。”

    既然中介没有替买卖双方交纳个人所得税,房产证又怎么能办出来呢?

    卖家王先生:“现在怀疑中介伪造了我首套房的证明,来省掉个税。”

    买家刘女士的丈夫林先生:“我觉得他能够提供相关的发票,避免日后的麻烦,这是最好,如果他无法提供,我就认为他没有给我尽到服务的职责,我需要他对我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

    然而,中介的负责人却表示,税票肯定无法提供,十万块钱也都花在了该花的地方。随后,对于此事,他给出了态度。

    青岛城阳21世纪房产中介正阳路店刘店长:“我们三方写一个协议,如果出现问题,卖方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吗?没有任何问题,该有的东西,我们都给他提供了,对于房产必须的一些东西,我一样不会给他落下,因为我们要承担风险。”

    这名负责人承诺,他可以对个税的问题承担相应的风险,但是,买卖双方还是存在疑虑。

    买家刘女士的丈夫林先生:“现在找他解决问题,他都不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以后出现问题,他更不会管了,我们不会同意签这个协议,觉得没有意义。”

    针对这件事,帮办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于华忠:“从本案来看,如果是没有免除的相关事项,而办理出来,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一定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相关的当事人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或者是房产办理部门进行举报。”

    律师:出了问题中介承担不了

    而对于中介提出的,三方可以签一个协议,房子出了任何问题都由中介来承担的说法,于律师并不认同。

    律师于华忠:“三方不论签订任何的协议,做任何保证,因为损害的是国家的相应税款,这个责任不是由我们自行约定可以消除的,一旦查实的话,可能相应的法律责任还是要依法来承担的。”

    对于这件事,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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