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汾阳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房屋征收
房屋征收涉及538户居民
青岛新闻网11月19日讯 11月18日,李沧区汾阳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房屋征收,涉及538户居民,居民集中签约期限为10天。居民可以选择货币安置或选择集中建设异地安置房源,其中,异地补偿房屋位于蓝山湾项目三期工程。下一步,李沧区还将继续推进文安路、永定路、永宁路等片区460户居民的房屋征收工作。
原国棉八厂宿舍启动征收
李沧区汾阳路片区房屋大多是国棉八厂宿舍,建成于上世纪50年代,包括平房、简易二层宿舍等危旧房屋。房屋建成年代久远、不仅居住面积小、配套设施不完全、而且大多数房子破烂不堪、墙皮脱落、墙体不牢,已对居民财产、生命造成威胁。
此次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包括汾阳路3号1户-298户、320户-340户、362户-478户、汾阳路4号347户-370户房屋,涉及居民538户。集中签约期限为10天,截止到11年27日,公房出售工作同步进行。汾阳路片区棚户区拆除后,将为周边居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征收补偿政策,住宅房屋应补偿面积的确定,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补偿,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25平方米,按照25平方米计算;增加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支付;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按上述1至3项的应补偿面积之和乘以公摊面积比例(23%)计算。
两种补偿方案,安置房位于蓝山湾
居民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进行签约。整个片区拆迁补偿有两种:异地房屋补偿和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确定的应补偿面积,结合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结算房屋征收补偿金;选择异地房屋补偿的,被征收人以房屋征收补偿金选择价值相当的异地补偿房屋,存在差价的,双方应结清差价款。该项目异地补偿房屋,位于蓝山湾项目三期工程。
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选择异地房屋补偿并签订补偿协议的,给予每产权户或公房承租户6万元的奖励,逾期签订补偿协议的,不予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5%的奖励。不足6万元的按6万元计算。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搬迁腾房的,给予每产权户或公房承租户1万元的速迁奖励。逾期搬迁的,不予奖励。
多重征收奖励,搬迁费每户1200元
搬迁补助费,按每户1200元计发。
临时过渡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0元,一次性计发10个月。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选择房屋补偿的,对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约定的过渡期限,每月每平方米30元计发;逾期安置的,对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0元,逐月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
综合性补助:在方案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综合性补助(包含但不仅限于装修费补偿)。逾期签约或逾期搬迁交房的,不再给予除装修补偿费外的补助(装修补偿费标准以评估报告为准)。
停产停业补偿费:对住宅房屋用于商业经营或其他非住宅用途的,具备下述两个条件的,按照实际经营面积和本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
全区启动征收4000余户
今年李沧区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项目的进展如何?青岛新闻网记者获悉,李沧区2013年到2017年计划启动6407户危旧房居民的房屋征收工作,目前已启动征收4000余户。
截至目前,李沧区已完成乐亭路、四流中路、四流北路、永年路、北山、南渠、永安路等片区的危旧房征收工作。接下来,还将继续推进文安路、永定路、永宁路等片区460户居民的房屋征收工作。(青岛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