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易燃易爆化学品冒充“粘合剂”
晚报讯 近日,黄岛检验检疫局在对一宗货物进行核对时,发现货物与名称严重不符,并且实际货物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黄岛检验检疫局立即对涉嫌瞒报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淄博某化工厂立案调查。昨日,该化工厂因逃避商品检验,被处罚款4.4万元。
仓库惊现危险化学品
黄岛局在对申报为非法检货物的进口化学品深入排查过程中,发现一批申报品名为“粘合剂”的货物,提货地点在青岛前湾港南港危险品库。这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一般情况下,像“粘合剂”这样的货物与货单都是在同一个地点存放,而这一宗货物为何要放在别处?
工作人员立即到达前湾港危险品仓库进行查验,到达仓库后,一看货物上的名称,让查验员也大吃一惊。经调查核实,该批货物实际品名为“二乙烯三胺”,是法定检验的危险化学品。而这批危险化学品竟然混在别的化学品中运输,严重威胁着别的货物安全。
危险化学品遇火即燃
检验检疫人员要求收货人提供该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一开始,货主还有些不配合,但在执法人员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才送来了说明书。
说明书上标明,此化学品吞咽有害,皮肤接触会中毒,吸入致命,会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症状或呼吸困难,对水生生物有害,遇明火、高热可燃。黄岛局随即对相关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被罚4.4万元
据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现危险化学品瞒报漏报的原因:
一是部分相关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将危险化学品当作非法检普通货物误报。
二是企业及代理公司缺乏诚信意识,明知货物为危险化学品,仍按照普通货物申报,逃避检验监管。危害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的正常安全运输经营秩序,造成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的重大安全隐患。
下一步检验检疫部门将重点关注申报为“两非”“单非”的进口化学品,运用口岸电子监管快速反应系统(ESR系统),在风险分析基础上,加大布控查验力度,防止进口危险化学品逃漏检。淄博某化工厂因逃避商品检验,被处罚款4.4万元。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王汉峰 通讯员 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