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首发报道】
青岛新闻网11月30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新闻网记者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获悉,11月27日,青岛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在黄岛制造了两起命案的被告人李德彬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德彬于2015年6月18日晚10点,驾驶摩托车行至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与开拓路路口,见到独自行走的被害人庞某某,遂尾随并进行纠缠、威胁。后因庞某某欲逃脱并大声呼救,李德彬将被害人杀害,并用白色泡沫板遮盖尸体后逃离现场。
几天后,6月24日晚9点半左右,被告人李德彬预谋抢劫后,尾随独自行走的被害人金某至开发区太行山路一人行道处,上前欲强行夺取金某随身携带的挎包。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呼救,李德彬将其强拖至路边绿化带内杀害,并劫得被害人价值5千余元的钻戒、戒指、项链、手串等物品及部分现金。
次日下午5点,被告人李德彬再次预谋抢劫,并来到开发区井冈山路一服饰店,趁店主张某某不备,用手掐其颈部欲行抢劫。但因他人进入店内,李德彬抢劫未遂逃离现场,并返回黑龙江。
7月7日晚9点时分,被告人李德彬被青岛警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一旅馆内抓获。
据悉,现年30岁的李德彬出生于黑龙江省尚志市。2002年12月6日,在其18岁生日当天,李德彬因犯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放火罪,被黑龙江省林区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后于2014年6月20日减刑释放。
本案公诉人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独身女子,在遭遇不法分子抢劫、抢夺时,要以保全生命为首要原则,选择好呼救的时机,并在脱身后及时报警,避免受到更大伤害。在本案中,李德彬犯下的两起命案,均是因为被害人在相对偏僻的地点大声呼救,导致被告人铤而走险行凶杀人。(青岛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