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布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确立了持证人享有的六项基本服务和七项便利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23条,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证制度为参考,注意与户口、身份证制度的比较,突出居住证的赋权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上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主要有:一是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等七项便利;二是通过梯度赋权机制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明确持证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及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条例》的公布施行,必将对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重要作用。
居住证的“前世今生”
说 “居住证”,必先说它的前辈——“暂住证”。
时间退回到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户籍,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后,人口流动现象与日俱增。对此,《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于1985年出台,对流动人口实行以“暂住证”为主的管理办法。
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迅速扩大,一些城市特别是沿海城市的流动人口已达到非常高的比例。城市管理者们开始思考如何让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享有平等的权利,并逐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在这种背景下,“居住证”应运而生。
“暂”到“居”的一字之差,体现出对权利的尊重。居住证制度最早出现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早期的居住证制度强调对人才的引进作用。但随着这种制度受到广泛好评,以及流动人口规模的继续增大,不少城市开始逐步将居住证制度推广至全部流动人口。
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再次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的目标。
2014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年后,也就是2015年12月12日,《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布,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居住证”这一承载着“公平”和“发展”双重意义的重要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迎来实质性推开阶段。
争论背后,如何不断迈向公平?
公平,居住证承载的殷殷民意,也是居住证制度的设计初衷。
记者调研发现,得益于地方积极探索,一些城市的居住证已成为外来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其中一些成熟的经验做法,更上升为全国性的制度安排。同时,一系列现实问题开始显现,需要中央与地方共同努力,以确保实现改革预期目标,不断推进社会公正。
●问题1
有限城市资源如何惠及更多人?
11月,在广东佛山打工多年的湖北钟祥人陈虎生听到一个好消息:有合法稳定工作、有连续三年以上居住证、参买社保的外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并在省内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报名参加2016年高考,与户籍考生同等录取。“不用送儿子回老家了。”陈虎生难掩兴奋。
与他的心情形成鲜明对比,不少本地居民却在担忧:如果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子女在本地高考,会不会影响自己孩子升学?
高考是焦点,更是一个缩影,折射出城市资源有限与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之间的矛盾。这,是每一个城市都会遇到的难题。
城市本身承载力有上限,应当在公平性与可操作性之间找到合适的平衡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伍先江认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外来人口是受益群体,同时也要保障本地居民的福利不降低。长远看,新居民的加入能够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使地方财力不断增强,进而提供更多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对本地居民也是有利的。
●问题2
配套政策措施能否同步跟上?
“看病就医是最重要的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说,流动人口看病就医服务必须做到均等化,同时要做好接续服务,保证服务不由于流动而受到影响。除了看病问题,免费义务教育是城市外来人口同样看重的内容,也是城市为保障外来人口权益投入最大的项目之一。南京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黄润龙建议,国家应考虑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差异,适度进行公共财政转移。
对此,中央层面已经作出安排。明年1月1日起,我国将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大特点就是“钱随人走”,约1300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直接受益。
医保、生育服务、子女教育……都直接关系到城市外来人口的生活幸福指数。有的方面,地方探索已先行一步,但需要从国家层面解决跨地域衔接问题;有的方面,尽管已有国家规定,但相当一部分城市还未做出相应安排。“相关配套政策缺失,制约着全国性居住证制度体系的建立。”北京大学社会系教授陆杰华说,居住证制度体系涉及诸多要件,涉及公安、医卫、教育、人社、工商、税务等20多个部门,其全面落实应以国家为主导、地方政府为主体,各地各部门共同保障、深入推进。“出于多种因素,会遇到一定阻力,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提供强有力的监督。”
●问题3 高“门槛”带来新的分化?
记者梳理发现,在申领居住证方面,绝大部分城市都设置了“门槛”。以人口流出为主的地区“门槛”相对较低,并赋予跟户口相差无几的待遇;人口大量流入的特大城市则以稳定居住、稳定就业等“高门槛”控制性措施为主。
“改革的最大难点在特大城市。”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彭希哲说,人口流动呈现城市规模越大、进入意愿越强的规律。深层次原因在于不同城市的居住证和户籍 “含金量”不同。随着城市层级提高,提供的公共服务越完善,就业和其他发展机会越多,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越大。
研究表明,我国流动人口群体内部在教育、就业、收入等多方面都存在很大差距,“生存型流动”和“发展型流动”并存。由此,有人担心:居住证制度惠及人口主要集中在年轻、高学历、高收入等较为优秀的人群,而相对弱势的群体获得的福利实则有限。
还有观点认为,有学位、技术职称、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是城市发展的需要,餐馆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等同样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人口流动不应实行差别待遇原则,不同层面的劳动力应当获得同等的迁徙自由和居住权利。
陆杰华建议,居住证制度应在门槛设计上遵循“低门槛、广覆盖”原则,提高覆盖人口范围;在机制设计上遵循“分步推进、稳步提高”原则,既考虑各地现实情况,也应实现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问题4 居住证制度未来向何处去?
◆总的来看,目前已经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城市,对居住证申领设置的“门槛”总体来看要求也大都不是很高。“国家版”居住证在这个方面可以说“惠及更多流动人口”。
◆根据“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已能够享受接近居住地户籍居民的服务和待遇。尤其是在广大流动人口十分关注的子女教育问题上,“国家版”居住证明确作出了政策安排。虽然这样的安排目前还止步于义务教育阶段,没有涉及牵动人心的高考。
但是希望还是有的,因为条例也说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小城市有小城市的“好”,大城市有大城市的“愁”。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落户条件,是符合当下我国城镇化发展现状的。实际上,目前我国许多大城市已经为居住证持有人设置了落户通道。在特大城市中,上海已实施居住证积分落户,北京正在就居住证积分落户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版”居住证的出台,将把这些好的做法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加以强化。
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开始探索实施居住证制度。此次“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出台后,需要各地及时出台政策跟上改革脚步,将居住证的“含金量”真正兑现为人们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