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班费奖金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均收入确定
奖励补贴补助等不计入缴费基数
新年度职工缴纳社保,将使用新的社保缴费基数,目前基数申报已经开始。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青岛市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缴费基数计算、社保、特殊情况处理、核定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
加班费奖金计入社保基数
“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是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货币和实物工资。
青岛市规定,下列8个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职工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其他工资,如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以及调整工资补发的上年工资等;特殊项目构成的工资,包括《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应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
15项费用不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规定,下列15个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和利息。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和管理费。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
新职工按起薪当月工资为基数
“参保单位应于2016年1月1日至2月15日申报当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一经核定确认,年度内不得变更。针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青岛市此次也做了明确规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参保职工上一年工资收入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其缴费基数按应发放工资的月数计算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另外,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缴费基数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