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带着儿子,行窃溜进健身房
一男子在明霞路作案三起 民警蹲守五天锁定行踪将其抓获
晚报讯 拿着妻子的健身卡,溜进明霞路一家健身房盗窃财物,而这名窃贼居然带着儿子“打掩护”。 2日,延安路派出所民警接到受害人报警后,根据现场监控锁定嫌疑人刘某某,经过五天蹲守后在家中将其抓获。
1月2日晚7时许,延安路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王先生报警,下午他去明霞路某体育场的健身馆里锻炼,将单肩背包锁进更衣室储物柜里。到了晚7时许,王先生发现储物柜被打开了,装着钱包、手表、手机等物品的背包被盗。
民警到场调取监控发现,一男子将王先生背包带出健身房,而他之前领着一名小男孩刷卡登记后进入健身房。民警筛查登记人员发现,男子所使用的健身卡登记的是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孩,通过照片发现男孩与可疑男子领着的是同一人。
经过反复研究录像,民警确定嫌疑人就是登记女青年的丈夫刘某某,确定其户籍所在地为桑梓路附近。后经民警查询发现刘某某并不在户籍地居住,民警又通过走访群众,了解到刘某某的儿子上学地点,民警在上学和放学时间守候在学校附近,一直没有见到嫌疑人刘某某。1月7日,民警守候到第五天的时候,才发现嫌疑人出现在学校附近,为了保护孩子不受影响,警方采取跟踪的手段确定了嫌疑人的居住地,随后将其抓获,并在家里发现了部分被盗物品。经审查,嫌疑人刘某某(45岁,本市人,无业)供述了在某运动广场盗窃三起的犯罪事实,民警在审查的同时对相关的赃物进行了追缴,将两部苹果手机追回,挽回受害人损失3万余元。(记者 汤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