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管“新标”:细到每一平方米
一册在手,青岛城市管理工作有章可查。日前,《青岛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正式发布,内容涉及城市管理的28个方面、161项具体工作,力求使城区每一平方米土地、每一立方米空间以及每一项城市管理任务工作都能明确管理责任、标准要求。
本次出台的《标准》是对2013年试行标准的补充、调整和完善。内容涵盖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管理等城市管理相关行业,同时对窗口地区、海水浴场、城市广场等城市管理重点区域明确责任并提出要求。
市城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政出多门,在实际的城市管理中,经常出现职责不清、权属不明以及管理交叉、管理盲区问题界定等问题,影响了管理工作的权威性。《标准》定位于“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严格依据现行的法规规范和部门职能职责,将分散在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导则中的相关标准、内容和要求,按每一项城市管理工作的性质特点进行梳理整合,实现“一图处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相比试行版,《标准》在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法规规范前提下,结合青岛管理实际,突出体现地方特色。如在园林绿化方面,提出要按照生态、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健康和环保总体要求,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结合节水型城市建设要求,引入了“海绵城市”绿化建设理念,要求通过透水性铺装,选用耐水湿、吸附净力强的植物,建设下沉式绿地等措施,提升绿地汇聚雨水,净化生态等功能。在海水浴场管理方面,对区、相关单位自我管理经验进行归纳总结,从功能区分区、安全救生与救护、服务质量、信息服务、以及经营业户、应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管理要求和标准。在城市风貌保护方面,对海岸带、山体、水体等自然风貌保护以及历史街区、历史建(构)筑物等人文风貌保护等方面都提出明确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标准。
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系统化、精细化和人性化的新要求,《标准》大胆创新,进行有益探索。如道路保洁方面,细化了道路保洁等级,将我市道路分为五个保洁等级,增加了特级保洁;确立了保洁作业以机械化为主,人工为辅的作业模式;变道路清扫为高压冲洗与机械清扫为一体的洗扫,提高了环卫作业质量要求,同时积极推广新能源车辆和上装式等新结构车辆。在绿化施工方面,明确“园林铺装工程质量应达到室内铺装水平”。同时大力倡导使用再生种植土,要求每个园林工程再生种植土的使用量不低于总用土量的30%。在市政设施方面,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管理,特别是必须为行人设置安全通道,并做好与原有盲道系统的衔接。在停车场管理方面,要求配置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并接入辖区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
另据了解,未来,《标准》将根据机构职能调整,结合城市管理工作新发展、新要求和法规规章修编适时补充、完善,确保权威性、时效性。(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崔 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