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有关会议获悉,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和疾病谱的改变,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的总体思路,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融合发展、全面覆盖”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形成了“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联结合、养医签约、两院一体、居家巡诊”六种医养结合类型,初步实现了医、养、康、护有效衔接的服务新格局。
政府主导设计医养结合路径
2012年底,作为市政府督查项目,从政策设计入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完善优惠政策,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模式发展。建立政府依法管理、行业规范自律、实体自主运营的管理体制,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建立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按照部门职责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工到相关单位,明确分工,落实到位。大力扶持以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为主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拓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将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有机结合,使服务内容由基本生活照料向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实现城乡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为本市户籍60岁以上“三无”、低保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半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45小时,对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区市政府按照城镇每小时15元,农村每小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评估合格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规模和服务量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的运营补助;对设立在老年人家中,固定活动人数不少于5人、年运营时间不少于260天的“社区养老互助点”,每处每月给予100元运营补助;扶持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机构。对达标的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2000元补助。对改建或租用期达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6000元补助。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机构每收住1名本市户籍老年人,按自理老人每月200元、半失能或失能老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三无”、低保老年人,收费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当地普惠性养老机构平均收费标准的80%给予补助。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为解决失能老人医养两难问题,市人社部门牵头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并于2015年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该制度是在基本医保框架下,侧重保失能、半失能老人长期的医疗护理以及临终关怀问题,将失能老人在医养结合机构或居家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纳入护理保险基金报销范围。根据参保患者不同的护理服务需求,探索培育了四种医疗护理模式:一是依托二、三级医院建立的“专护”模式;二是依托社区护理院建立的“院护”模式;三是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实施登门服务的“家护”模式;四依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立进门入户的“巡护”模式。护理保险结算实行床日定额包干,其中“专护”按床日费170元“院护”按床日费65元,“家护”按床日费50元进行结算,“巡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按每年800-1600元进行结算。
夯实社会养老服务基础
鼓励养老机构开放办院,发挥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的辐射作用,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居家养老为基础,实现城乡困难老人居家养老全覆盖。建立80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对80-89周岁低保老人每月发放120元, 90-99周岁低保老人每月发对放220元,所有百岁老人每月发放300元。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每年给予1-7万元补助。
社区养老为依托。全市建有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料,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建立社区养老互助点,在老年人中开展互帮互助活动。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47个,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65%的农村社区。
机构养老为支撑。建立养老机构,收住自理、失能、半失能老人。鼓励社会力兴办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2015年底,全市养老机构数达到201家,养老总床位5.85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37张。
提供老年医疗康护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加快发展疾病康复、老年护理等提供专科化服务的医疗机构,优先支持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站)、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增加老年病人护理和康复床位。
鼓励公立医院(疗养院)转型。鼓励二级公立医院整体转型为老年医院、护理院,要求有条件的二、三级医院、疗养院开设老年病房和医疗专护病房或在养老机构内设置护理院等医疗服务延伸点,发挥专业资源优势,提供医养结合型医护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进行合作。为满足一些小型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老人照料中心的医疗护理需求,协调指导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合作机制,提供高效、便捷、可及的医疗护理服务,形成互补、互动、互助、互利的服务合力,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照护和医护水平。
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契机,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建立家庭病床、签约全科医生等形式,为社区及养老机构提供上门医疗护理和健康体检服务,为居家养老和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医护服务。
我市的医养结合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医养分离的状况,整合了医疗与养老资源,推动了养老机构从住房型机构向护理型、医护型转变,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了养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