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26日讯 日前,市环保局印发《青岛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为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促进执法公正,今后,青岛的污染源日常监管将根据全市污染源数量、环境执法人员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对污染源进行分级管理,确定抽查比例, 用“摇号”的方式开展随机抽查。
据了解,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抽查对象为青岛市所有废水、废气污染源,执法人员将按照污染源监管要求重点抽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由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开展,各分局、各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目前,山东省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正在建设当中,一经建成,青岛市将结合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制度。对于重点排污单位,《方案》要求市级每季度至少组织对全市5%的国、省、市控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区(市)级每季度至少对本辖区25%的国、省、市、县(区)控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对于一般排污单位,市级每年需组织抽查的数量不低于监察支队在编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的5倍;区(市)级每年需抽查的数量不低于各分局、各市环保局在编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的10倍。此外,《方案》指出,对存在环境违法和环境管理问题的污染源,可单独加大抽查比例。(通讯员 孙俊杰 赵润德 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