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青岛新闻 > 正文

青岛明确居委会盖章事项 死亡无需居委会证明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吴帅 2016-04-08 06:46:21 字号:A- A+

    原标题:居委会今后只开这15类证明    

    早报讯 “证明我就是我”“证明我妈是我妈”……即日起,这些曾困扰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的“奇葩证明”将被规范。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青岛下发《青岛市城市社区服务居民使用社区居委会印章目录清单》和《青岛市城市社区服务居民使用社区居委会印章目录负面清单》,明确市民到社区居委会盖章开具的“证明”事项仅限15类。

    根据《青岛市城市社区服务居民使用社区居委会印章目录清单》,确定了需要居委会盖章的15类事项:家庭困难证明、计划生育状况证明、免费享受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证明、无职业证明、居住证明、监护人证明、助残证明、政审类证明、义工工时证明、学生社会实践、居民申请法律援助证明、居民办理归侨证明、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证明、重点人口考察材料、集体户居民基本情况核实证明。

    据悉,青岛是全省首个明确社区居委会印章适用范围的城市。今后,除了这15类以外的证明事项,社区居委会将不再提供盖章证明。另外,在明确印章使用的同时,市民政局调研梳理了以往要求居委会出具但实际不属于居委会证明范围的21类证明,通过“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并提供理由说明了其对应调查核实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社区居委会将不再提供盖章证明的项目有这21类:身份证丢失证明、结婚证丢失证明、户口簿丢失证明、信用卡存折丢失证明、乘车卡丢失证明、婚史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屋为私房证明、无房证明、子女数量证明、无犯罪证明、出生证明、无违法生育证明、失业证明、遗产继承、学生在校证明、已倒闭企业未分配房屋证明、办理廉租房证明、人民币非人为损坏证明、住宅改经营不扰民证明、居民死亡证明。

    青岛同时下发《2016青岛社区工作清单》,确定2016年青岛市社区工作清单共48项,删除2015年清单中“开展‘无命案街道(镇)、无刑事案件社区(村)’综治主题创建活动”,新纳入“‘扫黄打非’进社区”事项,“妇女之家进社区”、“家庭教育工作进社区”两项合并纳入“社区教育”事项。(记者 吴帅)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朗拿度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