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绵青岛,75%雨水就地“吸纳”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通过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努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青岛”。
目标 2030年市区80%达标
新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其中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实现75%的雨水就地消纳利用目标。记者对比发现,青岛提出的目标较之于国家标准更为严格。去年10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而这两项指标,青岛都提高了5个百分点。
意见还确定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我市将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以科学规划引领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充分发挥山、河、林、湿地等自然原始地形地貌对雨水的自然积蓄、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注重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突出生态效益;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无缝衔接,提升城市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
要求 5月底前完成专项规划
在建设推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科学编制规划,完善标准体系,通过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指导海绵城市有序开展。意见明确要求,2016年5月底前完成市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四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城市水系、排水防涝等专业规划,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同时,还要加快编制符合青岛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规范、标准图集、技术导则,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关键性内容和技术要求,指导海绵城市建设。此外,还要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纳入市政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等相关制度、规范,并制定具体措施。
保障 各区市月底前制定计划
为保障海绵城市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意见提出,我市要成立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推进。各区市政府是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专业规划要求及计划任务。各区市要在2016年4月底前制定2016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计划,6月底前编制完成2016—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和项目滚动规划,确保本辖区每年有5%以上的建成区面积达到雨水径流控制阶段性目标要求。
同时,我市还将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在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中,优先考虑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在海绵城市建设筹集资金方式上由政府单一渠道向社会多渠道筹资转变,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
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对于新开发区域,各区、市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控制,积极做好项目示范引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道路、公园、绿地、广场、河道等公益性项目要率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整治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推进海绵型建筑、小区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小区露天步行道、园路等应采取透水铺装,绿地要采用雨水花园等形式,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设施或其他相应设施。已批在建的建筑与小区应结合实际,通过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改造,落实低影响开发要求。
推进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
转变传统的城市道路建设理念,统筹规划设计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道路高程、横断面、绿化带、排水系统,使用透水型材料和铺装工艺,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新建、改建道路可采取不设道路侧石或对道路侧石进行改造、增加雨水排放口等措施,将雨水引入绿地进行雨水收集、净化和吸纳。道路绿化隔离带和两侧绿化带要因地制宜运用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湿地、水塘等多种形式的雨水调节设施,集中消纳道路及周边地块雨水径流,控制径流污染。
加强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建设
新建公园绿地、城市广场应因地制宜采取透水型铺装、小微湿地、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水塘等分散式消纳和集中式调蓄相结合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为滞蓄周边雨水提供空间,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
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消除黑臭水体
加强对城市河道、坑塘、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整治恢复,严格控制河道蓝线,严禁挤占河道行洪断面、截弯取直,逐步消除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加快恢复被侵占、覆盖的城市河道。结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涝要求,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蓄集雨水,削减洪峰,加快改造消除城市易涝点。针对入海河道特点,科学论证建设挡潮设施,改善水土环境,提高水系调蓄容量。加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开展全域河道治理,加快完成墨水河、白沙河、李村河、楼山河、海泊河、镰湾河、云溪河、现河、嵯阳河等重点流域河道截污和生态修复,充分发挥河道生态系统对雨水的积蓄、过滤、净化功能,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确保到2017年年底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傅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