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阳两辆黑校车各被罚一万元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城阳交警获悉,城阳两辆黑校车因超员和未取得校车标牌却提供校车服务,分别被罚款1万元,同时交警向该小学负责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4月12日下午,民警在夏庄某小学周边发现一辆长安小型面包车和一辆金杯面包车载乘小学生。经查,长安小型面包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实载10名小学生。金杯面包车核定载客人数为9人,实载14名小学生。2名司机均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车辆也没有取得校车标志牌,两辆校车属非法校车。
据了解,家住城阳区的栾某当天替班为“某托管班”的鲁B65C××号长安小型面包车开车,该车每人每月收取学生家长350元。而临沂籍暂住城阳区34岁的陈某为“某教育文化培训学校”的鲁B7JB××号金杯面包车开车,该车同样每人每月收取学生家长350元。据城阳交警有关负责人介绍,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