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共享发展的新局面
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实施“品质青岛”战略,把提升公共服务、优化生活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机会公平、广泛参与、成果共享的包容性发展新机制,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全体市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二十章 创造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提高就业、收入、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等服务质量和效率,让广大市民有更多获得感。
第一节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城乡区域间服务项目和标准有机衔接。合理增加市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增强区(市)级财政保障能力。健全基层服务网络,推动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审核监管公开透明。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和管理,建成一批上规模、有特色、品牌好的非公有服务机构,满足高端化、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完善非公公共服务机构在财政扶持、土地用房、税收金融等配套政策,完善政府补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产品定价等机制。适当放开社会领域服务产品价格,在保障公平合理基础上,赋予公建民营和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更大自主定价权。
第二节 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开发式扶贫与“兜底”式帮扶并举,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联动,实施脱贫攻坚工程。通过扶基础、扶民生,“兜底”保障一批;通过扶产业、扶能力,带动拉动一批;通过扶班子、扶生态,巩固扶贫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提前实现市定标准3万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对口帮扶的10个经济薄弱镇、重点帮扶的200个省级贫困村和310个市级经济薄弱村面貌发生根本改变。
完善扶贫工作机制。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构建市级统筹、区(市)负责、镇村落实、扶持到户的管理体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明确干部驻村帮扶责任,实行结对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强大合力。建立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市级财政扶贫投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互补作用,开辟扶贫开发资金新渠道。
第三节 实现城乡居民住有宜居
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坚持政府主导,通过购买棚改服务、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争取开发性金融支持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16万户,其中老城区全面完成5.7万户改造任务。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实现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快农村危旧房和抗震房屋改造,“十三五”期间改造农村危房1.3万户。
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健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逐步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将住房保障方式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通过多种形式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扩大保障范围,将新市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强化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和使用管理,建立常态化申请、审核和轮候制度,完善退出机制。“十三五”期间,实施住房保障5万户。
第四节 促进劳动者更高质量就业
扩大就业规模。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大学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扩大困难人员在特定行业就业。引导富余劳动力在新城区和重点功能区就业。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提高劳动参与率。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加强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分类管理和网格化服务。推进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范化服务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全过程免费。完善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和劳动争议应急处理机制。实施“技能青岛”工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和名师带徒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欠薪追缴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劳动者以资本、技术、专利和管理等参与分配,提高人力资本参与初次分配比重。鼓励民间投资和创业致富,拓宽经营性收入来源。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加大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力度。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登记信息系统,完善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
第五节 推动优质教育均衡发展
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水平。强化基础教育普惠性和公平性,高水平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新建、改扩建、有偿置换相结合,规划建设各级各类教育设施1000余所。加快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和中小学配餐中心建设,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干预。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推进公建民营,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推进小班化。加快中小学建设,积极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深化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高校或科研院所辐射中小学、学区制管理、优质中小学校跨区域合作、混合制等办学模式改革,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全域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联合育人计划。逐步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进一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延伸,健全挂职、支教等合理流动机制,加大市财政对平度、莱西和城区北部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区域性生均经费差距。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重视特殊教育发展。
推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坚持培育引进并举,支持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青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推进青岛大学(二期)等在青高校市校共建。推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青创办研究院、研究生院、国际化人才基地、技术转移中心、产学研基地等机构。推进中国科学院科教融合基地、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学院、青岛波恩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支持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建设二级学院,支持民办力量兴办特色职教院校,“十三五”期间高等教育机构增加到50所。加快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公共实训中心和一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开展中职院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大力发展现代在线教育、远程教育,推动多类学习资源开发共享,办好青岛开放大学,构建开放式终身教育体系。建立个人学习账户和学分积累、转换制度,建设学习型社会。
加快教育现代化国际化。深化教育改革,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加强体育卫生、心理健康、艺术审美教育,培养创新兴趣和科学素养。健全依法治教体系,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和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推进教育家办学,建立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完善高中自主招生、多元录取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高水平教育服务。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构建基于大数据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智慧校园和同步课堂教室,推动电子书包等移动终端设备的配备和应用。用互联网手段创新教育模式,开展教育设计、教育创意,举办教案大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争取建设3-5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推动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国际化。建设1-2所中外合作高中和一批职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强国际理解教育,鼓励中小学(幼儿园)与国外同类学校结为友好学校。
第六节 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财政投入机制,合理规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经费标准,实现服务资源配置城乡均衡。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升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执法、卫生应急、精神卫生、采供血及院前急救、妇幼保健和优生优育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重大、新发、输入性和不明原因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推进慢性病、职业病综合防治,提高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推进健康青岛建设,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加快推进全市医学中心、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区(市)级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健全“1小时”三级医院就医网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妇幼健康、中医药、精神疾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急需薄弱领域倾斜。提升中心镇卫生院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等医疗服务能力。每个街道或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2000-4000农村服务人口设置1所卫生室,完善“一刻钟”就医圈。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力争实现每个家庭拥有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馆(中医药综合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加强新城区和平度、莱西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面向国内外顶尖医疗资源,加大引进优质医疗机构、优势学科和优秀人才力度,支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提高医学科技水平,打造东部沿海医学中心城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1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完善医疗联合体运行机制,落实执业医师多点执业,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制度,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以公益属性引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鼓励中医药服务政策。构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加大社会办医支持力度,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2张医院床位的标准,为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预留空间。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确立基层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基本用药品种,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引导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基本药物服务。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广在线医疗。实施“健康+”行动,打造“生育—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养老—临终关怀”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链。
第七节 推进全民健身行动
构建覆盖城乡的体育健身体系。实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逐步向社会开放,建设登山步道、滑雪、野营等场地设施,构建城区“8分钟健身圈”,实现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规范发展体育社团组织,完善四级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构建“互联网+”体育健身服务平台,办好元旦健康跑、全民登山节、“青岛球王”系列赛等群众性赛事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全市体育健身辅导站点达到4900处,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6万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9%。创新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力争在国际国内综合性运动会和高水平单项比赛中再创佳绩。
发展体育产业。高水平做好山东省第24届运动会筹备工作,加快体育场馆建设。深化国家足球城市试点,发展校园足球,新建和改造不少于500处多功能运动场地,支持职业足球俱乐部进入中超联赛,建设“足球名城”。设立体育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打造海洋休闲体育产业带和大沽河沿岸休闲体育产业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园区和国际知名赛事。筹办青岛莱西国际马拉松赛、亚洲大众体操节、世界柔道大奖赛等高端赛事,建设国际体育休闲和海上运动知名城市,打造帆船之都。大力发展冰雪运动。
第八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健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统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档次及待遇标准。适应医疗联合体、全科医生制度、临床路径管理要求,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绩效等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在参保人医疗费省内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推动实现退休人员医疗费跨省直接结算。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加快养老保险提质扩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参保政策。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健全社保基金预算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投资运营,完善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政策措施。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完善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增强养老服务能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机制,完善老年人乘坐交通工具优惠制度,实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试点和适老化设施改造试点。推进以老年养护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为重点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行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连锁经营等运作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发展。建设崂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养生城。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达到50张,护理型床位占40%以上。实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完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发展老年教育,兴办老年大学。建成市老年活动中心,支持老年文体团队活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向老年人开放。鼓励老年人互助,重视解决失独家庭养老保障问题,加强老年人健康干预、心理慰藉。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
完善社会救助福利体系。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的低保标准科学增长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人道救助、慈善救助、扶贫政策等有效衔接机制,加大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力度。完善医疗和临时救助政策。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健全困境儿童、高龄和失能老人、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规范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大力发展全民慈善,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机制。将失能老人临终关怀纳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保障体系,提高患者生命质量。
第二十一章 营造便捷舒适安全的城市环境
突出城市品质提升,紧紧围绕事关市民衣食住行基本需求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构建长效机制,实现交通通行、市容环境、市场秩序、食药安全、物业管理、生产安全等进一步改善。
第一节 实现路畅其行
聚焦解决行车难、停车难、乘车难等问题,在完善城市路网结构的同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升交通智能水平,加强停车场建设。探讨机动车总量控制机制,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分时限行等政策措施,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加强城区重点拥堵路口交通组织优化,科学设置单行线、区域微循环、路口渠化设计。深化智能交通系统管理应用,完善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构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动态发布道路交通拥堵指数和交通预警预报信息,提升智能信号、智能交通指示覆盖率。规范打车软件应用,以市场化手段、移动互联技术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出台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加快配建专用停车设施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广立体智慧停车楼、地下停车场,居住集中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应划尽划”。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停车场。加快智能化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配建停车场利用率,鼓励对外开放、错时停车。到2020年,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比例不低于1.2:1。推行城市交通大部门管理体制,实现规划、建设、运行、执法一体化。
第二节 打造洁净市容
依法整治、整管并重、全民参与,深入持续开展城区、社区、沿海、沿路、沿山、沿河、市场、建筑立面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乡环境品质根本提升。严格落实重点区域控制性详规,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城市色彩规划设计,塑造城市建筑主流色。重点整治老城区乱设摊、乱张贴、乱停放和违法建筑等顽症,取缔机场、车站非法营运,规范旅游旺季大巴停车。深入推进城市亮化工程,清理商圈门头牌匾、户外广告乱象,加强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楼院环境治理。优化大型农贸市场布局,科学设置便民摊点群、小型农贸市场。推进建制镇(街)环卫、园林、道路、市容和不文明行为综合治理,打造“洁、绿、亮、美、序”小城镇。构建市、区(市)、街(镇)三级城管执法体制,丰富市民巡访团、志愿者、市民热线等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途径。
第三节 净化消费市场
完善工商、物价、公安、旅游、交通、城管等多部门联动、综合整治机制,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消费市场乱象。加强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监管,建立健全失信退市、服务承诺、商品索证索票等经营制度。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子、服装、装修、汽车等领域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开展医疗、保健品、化妆品、美容、旅游景点等领域虚假广告查处专项行动。强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查处欺行霸市、掺假使假、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行为,打击“黑社”“黑导”“黑店”“黑车”“黑网站”等非法行为。加大旅游市场“诉转案”查办力度,完善专业化消费维权专家队伍和义务监督员制度。
第四节 建设食安青岛
以创建国家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为目标,率先建立以《青岛市食品安全条例》为核心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以大数据平台为基础的全流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以三级检测体系为主体的现代化执法保障体系和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四位一体”的社会共治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违禁超限、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投入监管,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县(市)创建行动。落实食品流通环节质量保证金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批发市场和商场超市抽检不合格,按规定实施禁入。探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开展小作坊集中治理,推进无证小餐饮、学生小饭桌、餐饮摊贩清理规范。深入实施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加强药品生产质量抽验、中药饮片监管。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监管。
第五节 加强物业管理
落实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加强承接查验环节监管,严格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和招投标管理。构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和竞争机制,加大物业管理市场督导力度。加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提供基础物业服务,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跨部门物业管理联动机制,依法查处纠正物业区域内违法搭建、占用公用部位、违章停车、无照经营、物业服务不合理收费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使用安全等违法行为。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以区(市)街道办事处为主导的社区物业管理平台,协助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第六节 保障城市安全
强化安全生产。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加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体系建设。健全责任全覆盖、监管网格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施“黑名单”制度,完善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实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和危化品、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油气管道等安全基础设施隐患治理,推进应急救援建设工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杜绝重特大事故。实施危化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加强生产、仓储、运输全环节监管。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应急体系“一案三制”建设,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化、标准化和应急指挥科学化,加强应急平台一体化和预案演练常态化,推进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通信、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开展城市风险和关键基础设施脆弱性安全评估,加强突发事件风险感知、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最大限度控制、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加强气象、地震、海事预警预报,增强洪涝、台风、海啸等灾害监测防治能力。推动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第一响应人”证书培训,强化面向公众的应急救护科普宣传和体验培训,每年救护知识普及覆盖人群15万人,应急救护员培训2万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应急产业,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青岛建设,完善以信息化、大数据为支撑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常态化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深化“天网”工程,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和综合应用工作,强化商圈、医圈、校圈、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治安防范。构筑城市立体防线,完善地铁轨道交通安保体系,推进警用航空队建设。强化社会面治安巡控,实现动态布警和弹性勤务。实施社区警务融合工程,大力发展治安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公共服务数据、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强化网络空间综合治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依法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目标反恐防范标准,健全大型公共场所反恐怖预案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