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公共汽电车乘坐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七类情况将被禁乘
公交车应当开启空调而未开启的,乘客可以拒绝买票;乘客在车内不得吸烟、吐痰、乱扔杂物,或者食用异味食物;赤膊者,着泳装、油污服装的乘客禁止乘车……记者昨从市交通委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我市公布《青岛市公共汽电车乘坐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市民可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车内禁食异味食物
公交车上吃早餐的问题一直普遍存在,并受到很多乘客诟病。 “经常早晨上班的时候,碰到乘客在车上吃韭菜包子之类的,味道特别大,很难闻。 ”许女士经常乘坐314路公交车,车上的年轻人很多,一些年轻人早晨来不及在家吃早饭,就顺路买早餐在车上解决了,“有一次我劝说一个小伙子,结果还闹起了冲突。 ”
交运温馨巴士质检员杨艳介绍,在公交车上经常因为吃早饭问题引发争执,韭菜包子、臭豆腐等食品和饮料等常常是引发争执的“导火索”。
“从去年开始,市民在公交车上吃东西,会受到公交驾驶员的劝阻。”交运温馨巴士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31路、223路、605路共3条线路100多辆公交车成为岛城首批无饮食车厢,车辆前挡风玻璃处都统一放置了“无饮食示范车”的标志牌。不过,在公交车推行无饮食的活动仅仅是一种文明倡导,不具有强制性。
此次《意见稿》提出,乘客应当文明乘车,不得在车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或者食用异味食物。 “新规定对于规范乘客文明乘车,会起到更好的积极作用。 ”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赤膊着泳装不得乘车
旅游旺季到了,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有一些游客或者市民穿着泳装乘坐公交车,这也招致一些市民抱怨。 “夏天的时候,很多游客从海边洗完海澡后也不换衣服,穿着泳装就上公交车,既不雅观,身上带的水还把车厢弄湿了,沙子也带到公交车上。 ”经常乘坐海边公交线路的杜先生说。
作为著名的海滨城市,每年旅游旺季我市都会吸引大量游客,有人会穿着泳装上车。 “这种情况在312、321、316等沿海一线的公交车上经常碰到,我们驾驶员也经常劝阻,但效果不是很好。有些乘客很不配合,甚至还会因此和乘务员发生冲突。 ”交运温馨巴士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意见稿》明确禁止此类行为。此外,还将携带腥臭污秽物品、活禽畜及犬、猫等动物的行为也入了禁止事项。
乘车不能占座位躺卧
乘车占座行为在公交车上经常出现,是城市不文明的行为。《意见稿》明确提出,乘客不得多占座位或者在座位上躺卧,将头、肢体伸出车外,向车外抛撒物品。此外,乘客也不得在车内进行非法宣传、商品推销、乞讨活动等。
“在车上经常有人占座,一个人占好几个座位,让人挺反感的。”乘客周女士经常乘坐225路公交车,对于车上占座行为她比较反感。
违反规定乘车或遭拒
《意见稿》提出,乘客违反乘车规定的,驾乘人员有权进行劝阻,情节严重的,可以拒绝其乘坐。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乘客对驾乘人员违反服务规范的行为可以进行投诉,但不能影响车辆的正常运行。
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定更多的是一种文明规范,强制性的配套惩罚措施并没有出台,“涉及到处罚问题,需要走立法程序,而且比较复杂,从外地实施情况来看,更多的还是需要乘客自觉。 ”
据介绍,该新规意见征求截至5月31日,市民可以提出意见建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将被汇总,反馈至我市立法部门。该规定实施后,青岛市人民政府1990年9月11日发布的《青岛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定》、1994年12月17日批准发布的《关于青岛市公共交通车辆实行无人售票的通知》同时废止。(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李德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