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25日讯 青岛新闻网昨天下午从市环保局获悉,日前,市南区四部门联合发文成立市南区市民环保学校,该校位于市南区莱芜二路12号,依托社区环保教育馆而建,属纯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据了解,这是青岛市首座市民环保学校。
青岛市市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教育体育局、环保市南分局和江苏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发文,依托社区环保教育馆成立了市南区市民环保学校。市环保局市南分局环境宣传负责人告诉记者,设立市民环保学校,旨在加强机关、学校以及社区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与社区环保教育馆的互动与补充,积极动员市民倡导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丰富市民、学生节能减排知识,促进环保真正进学校、进社区、进生活,逐步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记者了解到,该校为公共资源、属公益义务性质。如何运营好这所公益环保学校?市南区各部门有明确的职责划分:市南区文明办负责安排或协调环保志愿者参与授课及参与相关活动;环保分局组织、协调学校按计划开展环保教育,负责督促计划的实施、师资力量的安排、统筹,对外宣传工作;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中小学有计划的利用社区环保教育馆开展环保实践活动;街道办则负责学校场地的统筹安排、环保教育馆的管理与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师资主要由大学生环保志愿者、热衷于环保工作的学校老师及环保专业人员等组成。
据悉,由于该校为社区资源且纯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则上周末不启用。课时安排上,除了有计划课时正常开展外,其他单位若运用其功能、场地开展环境教育的,需提前一周与学校办公室(电话:82781769、82796441)取得联系、沟通,以便合理调节。(通讯员 孙俊杰 贾洪西 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