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23日讯 四川路王雪(化名)被打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昨天市南公安发布通告称,打人的女子已被抓获,该女子曾因精神疾病多次入院治疗。而王雪被打后精神状态受到了明显影响,至今没有去幼儿园上学。
王雪被打后,其父母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两天来,经市南警方走访群众和视频追踪,于6月22日上午将打人女子抓获,该女子系本市人崔某(女,45岁),曾因精神疾病多次入院治疗。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崔某有精神疾病治疗史,是否意味着她不用承担责任?青岛北极之星律师事务所的张庆华律师认为,责任认定要看实施暴力的人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还是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当事人不必承担责任,但是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属于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在非发病期间实施暴力,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在发病期间,监护人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是否属于精神疾病患者,要有医院出具的权威结论。
王雪昨天在父母的陪伴下去法医部门做了伤情鉴定,经鉴定为身体软组织挫伤。其母亲王女士告诉记者,孩子身上的伤可以逐渐痊愈,但是心理上的挫伤还需要慢慢恢复。为此,她暂时没有送孩子去幼儿园上学,今天下午,王女士还准备带王雪去外地旅游散心。
“真的不想让孩子继续呆在这个环境里了,想让她出去玩一阵,希望她能尽快忘掉这个不好的经历,不要在未来留下心理阴影。”王女士说。(青岛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