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用口罩遮挡号牌
青岛新闻网6月26日讯 24日清晨5:30左右,一辆黑色奥迪A6轿车沿延安三路北向南行驶至金狮宾馆附近时,将横穿马路的一名老人撞倒在地,导致老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没有停车,逃逸而去。
青岛交警市北大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保护。事发时间在清晨,地点位于台东商圈附近,有目击者给交警部门提供了部分肇事车辆的信息,同时交警部门通过对比周边监控录像,锁定了肇事车辆的车号、颜色等信息,经过走访排查基本锁定了逃逸驾驶人及乘车人。
正当交警部门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当日下午“6.24”交通肇事逃逸案驾驶人王某某见迫于压力到市北交警大队投案。
交警介绍,肇事车辆左前灯凹陷,前风挡玻璃破碎严重,左后视镜断裂,车身A柱有一个很深的凹陷,从车辆损坏程度来分析,事故发生时撞击力量很大。
据王某某交代,当晚与朋友一起在汉口路一练歌房唱歌,期间喝了3到4瓶啤酒,凌晨5时许驾驶渝A***88黑色奥迪轿车,拉着两个朋友去吃早餐,然后送朋友回宾馆,当车辆行驶至延安三路金狮宾馆门前时,发现有一名行人横穿马路时,躲避不及,车辆左前头与行人发生碰撞,致使行人身体腾空后又摔在地上。发生事故后王某某没有停车,驾驶车辆沿延安三路由北向南逃离现场,躲避在镇江路附近某小路上,光着膀子的王某某下车后,怕被人认出来而戴上口罩,并将车辆前后两个车牌用医用口罩遮挡起来。
由于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保险,年审又过期,加上自己酒后驾驶,王某某担心承担赔偿责任和受到追究,所以选择了肇事逃逸,得知行人已经当场死亡后,王某某感觉到事情闹大了,而且交警已经锁定自己,没本法躲藏了,于当日下午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到案后,交警部门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抽取血液化验。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青岛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