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日前从平度市获悉,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该市出台《平度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财政、税收、用地等方面对全市电子商务产业予以奖励扶持。每年从市财政列支1000万元,用于对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示范镇创建以及仓储物流、创业培训、典型培育等方面的奖励补助。
《办法》规定,在建设集聚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开设平度特色产业馆、扶持网络销售平度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等11个方面给予奖补。鼓励扶持建设集聚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只要达到相应条件,即可给予最低30万元,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扶持。鼓励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凡在平度市注册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年实现跨境B2C交易规模超过200万美元或B2B交易规模超过1000万美元的,每个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同时,为拉动平度当地名特优产品销售,鼓励扶持在电商平台上开设平度特色产品馆,对于机构、团体、企业和个人在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著名电商平台开设特色馆的,按投资额度补助50%;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奖励10万元,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奖励30万元。此外,还鼓励扶持网络销售平度农产品,对于在平度市注册成立的农产品企业(含合作社),全年线上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全年线上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全年线上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增加1000万元,加奖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扶持政策资金由符合条件的主体自行申报,但有存在欠税和恶意欠薪严重失信行为或近两年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被行政处罚的机构、团体、企业、个人,不给予奖励补助。”平度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励者将会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再享受政府各类资助。
《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至2019年8月31日止。(记者 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