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山东省委批准,中共山东省纪委对青岛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学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学海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学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学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