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日起,我市放开了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截至昨日,我市共有18家医疗机构的541位知名专家通过审核,办理了备案手续。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诊察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自7月1日起,我市放开了公立医疗机构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各医疗机构应根据入选知名专家的资历、临床诊治水平等情况划分等次,制定不同等次的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满足不同人群的就医需求。每位知名专家每周开展知名专家门诊服务时间不超过两次,每次半天,接诊原则上每半天不超过20人次,并保证本次诊察过程的完整,提出诊疗方案。知名专家门诊应设独立诊室和候诊区,诊疗室环境应优于普通诊室,诊室需配专职护士协助工作。同时,知名专家门诊必须实行告知制度,由病人自愿选择,不得暗示或强制病人选择。公立医疗机构要通过预约挂号、网上挂号等形式,方便患者选择知名专家。在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累计满20年,具备正教授、主任医师或同等级别高级技术职称的临床医生,经备案后可开展知名专家诊察服务。公立医疗机构要通过预约挂号、网上挂号等形式,方便患者选择知名专家。
据了解,截至昨日,我市共有青大附院、齐鲁医院(青岛)、市立医院集团等18家医疗机构的541位知名专家通过审核,办理备案手续。目前,青大附院知名专家诊察费分为100元和200元两档,该收费标准已于7月6日起开始实施;齐鲁医院(青岛)知名专家号收费分为三个等级,从100元至300元不等,该收费标准已于7月1日起实施;市立医院集团知名专家诊察费还未进行调整。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知名专家管理工作,明确知名专家名单和诊察费标准,并将相关内容通过单位网站、电子触摸屏、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患者自愿选择。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隋 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