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社会办医政府专项资金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企业住所登记制度改革和企业简易注销试点。从2016年10月1日起,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简化项目核准,在相关政策修订完善后,只保留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以及重特大项目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对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除学校、商场等明确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外,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
建立全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信息共享共用,提高口岸执法部门执法把关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贸易便利化。
规范审批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在全市公布两批共116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清单,推进“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服务。
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对新引进并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机构, 根据性质不同,分别给予不低于1500万元和3000万元的补助。
设立社会办医政府专项资金,对新获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科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养老服务业机构享受水电气热居民生活类价格,允许非企业类养老社会服务机构出资者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并按不高于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的标准提取盈余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