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11月2日从市物价局获悉,青岛医疗废弃物处置试行标准正式确定。
根据市物价局、市卫计委与市环保局联合下发的通知,青岛医疗废弃物处置试行标准为:对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按实际占用床日数每床日2.8元计费。实际占用床日数采用上年度统计的实际数据。对无法统计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和其他产生医疗废弃物的单位(含公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等),按实际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重量每吨2500元计费。上述标准均含运输费用,收费标准试行期为两年。(记者 周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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