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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护工虐待瘫痪老人致骨折 被判刑七个月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本网记者 2016-11-04 15:58:13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11月4日讯 今天,青岛新闻网从市北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虐待瘫痪老人的男护工姜某某一审获刑七个月,这是青岛市首例虐待被看护人的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姜某某今年65岁,今年2月以来,姜某某在青岛市市北区黄台路12号百善老年公寓担任护工,负责入住该老年公寓的老人的日常护理工作。

今年6月,姜某某在看护瘫痪老人韩某某期间,多次对韩某某实施虐待、殴打行为,致韩某某肋部和面部受伤。后被抓获到案。

经鉴定被害人韩某某左侧第4、5肋骨腋中线处骨折,局部无明显骨痂形成及骨密度增高征象,符合近期外伤新鲜骨折,构成轻伤二级;面部、舌体部皮肤软组织损伤,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某对其负有看护职责的人实施虐待行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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