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青岛市中小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其中提到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定期增长机制和教师公用经费制度,中小学校可以在核准的进人计划内,自主招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是全国第一个以学校为主体的地方性政府规章,其在明确政府和学校职责、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学校评价方面做了规范。
规范中小学自主招聘方式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中小学校可根据国家课程纲要、课程标准和课程实施方案,制订和实施课程计划,编写校本教材,实施课程和教学改革,但需要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义务教育学校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基本原则招生;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中小学校可以在核准的进人计划内,自主招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招聘教师时,可以在笔试前先行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筛选。中小学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配备中小学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和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在核定的内设机构和职数内,按照规定程序自主设置内设机构,选任机构负责人;在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规定开展教职工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和岗位聘用工作。中小学校在政府规定的投资限额内,按照规定采购设备等物资,组织建设、管理、验收新建项目和维修项目。对超出政府规定投资限额的项目,中小学校提出采购和建设需求,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立项实施。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的实施,强化了学校发展的保障,给学校发展以更大的自主权。
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校长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规定的职责,依法决定学校日常事务,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决定学校重大事务。征求意见稿还提到,要实行校长办公会制度,设立校务委员会,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制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成立学生会、家长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建立家长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教科研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评定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议教师学术水平,对学校课程(专业)、师资队伍规划与建设提供咨询或者评议。学术委员会由校内具有学术威望的不同学科或者专业的骨干教师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校外专家参与。 “学校治理机构的完善,可以更好地规范学校的内部治理,推动学校的发展。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考核优秀绩效工资可上浮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中小学校应当以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为依据,每学年开展一次全面自评。评估结果应当经校务委员会研究、校长办公会通过,于每学年结束后一月内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并在校内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机构应当将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作为评估、检查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将学校自评情况纳入学校督导评估体系。对考核优秀的中小学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上浮。中小学校应当构建多元开放、科学合理的学生评价机制,对学生品德、学业、身心发展、社会实践和兴趣特长养成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制度。中小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处分,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者依法对学生进行适当惩戒。教师、学生对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者对学校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提出复核。
两种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青岛市中小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请市民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4日,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二处或者青岛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一、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二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邮箱:faguierchu@163.com)
二、青岛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邮编:266071,联系电话:85912919,传真:85912900,邮箱:qingdaojyjf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