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市规划局发布公告称,为顺应崂山区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将该区海龙路12号地块规划进行调整,将原来的艺术传媒产业用地调整为旅馆用地,由崂山区政府建设,意味着海龙路周边将增一精品酒店。
该地块具体位置在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以南、海龙路以东、海龙支路以北。1998年10月,大众日报社获批在该地块建新闻培训中心,建设规模7000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1层1座)。该项目被拆除后,青岛半岛致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岛致远)2010年11月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12年5月到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办理了《用地预审意见》。从2012年至今,该地块性质用途经历了三次变动。资料显示,2013年8月,青岛市规划局崂山分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明确该用地性质为艺术传媒产业用地,地上建筑面积控制在7193平方米以内。随后,在已批复的《崂山区中心区核心区域及浮山南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该地块用地性质为新闻出版用地。青岛市政府在关于该调整批复中提出:香港路以南的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和海岸带区域,应充分完善旅游度假功能,在满足环保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海口路两侧用地及建筑逐步向商务配套、旅游度假性质转变。
2016年7月,崂山区政府发文提出,随着崂山区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为适应消费市场的变化及对酒店产品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拟在该地块规划一处具有历史底蕴、主题明确的城市型精品酒店,用地性质调整为旅馆用地。(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李德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