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青岛市发布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青岛市将统筹政务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建立26个大数据行业应用示范工程。目标2020年,率先在国内建设一流的政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将青岛市打造成全国重要的大数据创新中心和东部沿海重要的大数据产业基地。
13日,青岛市发布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青岛市目标到2020年,率先在国内建设一流的政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国内领先的公共数据应用和两化融合示范基地,将青岛市打造成全国重要的大数据创新中心和东部沿海重要的大数据产业基地。
青岛市将统建共享全市统一的政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2017年全市统一的政务大数据和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后,青岛市行政、事业等单位利用或部分利用政府投资(含上级拨款)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原则上一律通过购买服务的模式,纳入全市统一的政务大数据和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整合各类政务数据资源库,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大数据中心。2020年底前,争取将80%的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到政务大数据中心,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建(构)筑物、经济社会发展等基础数据库数据资源整合度达到60%以上。2020年底前,部门间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到80%以上。
青岛市还将运用大数据推进政府治理,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在大数据、云计算及应用领域组织实施一批行业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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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市、区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推进信息便民服务,健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基础资源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居民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网上预约就诊、移动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远程医疗和个人健康维护等相关应用。
交通治理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以青岛市“多位一体”平行交通运用示范工程为主线,全方位汇聚GIS-T交通地理信息专项数据和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物流、城市道路、城市客运、两客一危、停车、稽查、应急等交通领域数据资源,结合环境与气象数据、城市人口与岗位分布数据、交通事故与违章数据、手机信令数据、社会网络数据,构建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教育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建设覆盖市、区(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公共管理平台和教育资源平台相融合的云服务体系。探索大数据在教育管理决策、监测评价、公共服务中的运用。建设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加快推广教育云平台等典型应用,逐步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和覆盖个人全部受教育信息的终身学习账户。
公共信用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归集全市政务部门和公共机构在履职过程中产生和收集的公共信用信息,建设自然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三大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争取在青岛市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互联网型开放式工业设计中心,为行业开展工艺设计、产品研发、企业管理提供云服务。
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收集、积累、整合、分析游客客源地、特征、偏好等游客数据信息和食住行游购娱厕等旅游数据信息及气象、公共信用等其他旅游相关数据信息,以智慧服务应用、智慧营销应用和智慧管理应用为主体,以青岛旅游大数据中心为平台,加强旅游经济变化趋势分析,促进旅游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