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实习期酒驾 驾驶证被注销
11月25日晚,交警李沧大队开展例行夜查行动,22时50分,一辆黑色雅阁牌轿车沿九水路西向东行驶至京口路与九水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陈某一身酒气,有酒驾嫌疑。
陈某经酒精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60.3mg/100ml,构成酒驾。民警在进一步核查其证件时竟然发现,驾驶员陈某于2015年12月2日领取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内,而实习期酒驾除了要依法被罚款1000元、记12分之外,还要注销驾驶证。
当听到民警说自己实习期的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后驾驶证将被注销时, 陈某一再向交警求证,一脸不相信,以为自己听错了,当最终确定自己的驾驶证将被注销的结果时,陈某表示非常后悔:“3瓶啤酒葬送了我好不容易考出的驾驶证,真是太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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