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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区范围内禁设横幅标语 已悬挂的7日内清除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作者:崔 武 2016-12-24 06:00:48 字号:A- A+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私拉乱设横幅在青岛市被禁止。青岛市城管办号召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快捷广泛的媒体资源,开展公益宣传活动。

    根据市城管办12月20日印发的《关于市区范围内紧致悬挂横幅标语的通知》,六区及红岛经济区范围,城市道路两侧可视范围的建(构)筑物上(含悬挂于室内玻璃窗面向户外的)、围墙、树木、杆体、交通护栏、立交桥体、人行天桥及其他公共设施禁设横幅。此前已经悬挂的各类横幅标语,须7日内自行清除完毕。逾期不清除的,由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清除。

    私拉乱设横幅是我市城市管理的一个顽疾,对市容环境破坏严重。市城管办通过调查发现,私拉乱设的横幅,除少部分是经营者为经营宣传而违法设置的外,多数都是各部门、单位因公益性宣传需要而设立的标语式布幅。“悬挂横幅标语是传统的宣传手段,传播的速度和范围都有很大局限性,负面影响远超正面价值。”市城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禁设横幅后,除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手段外,各部门单位还可以利用户外广告设施来开展公益宣传。目前,我市有800余块户外广告设施长期用于公益宣传,仅今年就发布公益广告5100余处(次)3.1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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