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徽标作品创作要求:
1.作品须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体现竞技体育运动“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竞技体育的韵味;
2.按照“展示齐鲁风韵、体现青岛特色”的要求,融入齐鲁文化底蕴,展现青岛地域文化,富有人文气息、具有较高文化品位,把博大精深的齐鲁文化和青岛海派文化相互交融贯通,集聚城市特色。
3.构图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富有动感,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4.作品均应采用A4纸张,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
5.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并提供VI系统和应用手册。
6. 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7.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省运会赛事徽标及其他国际、全国性主要体育赛事的赛事徽标。
作品提交方式(两种):
(一)纸质作品提交:
作品一式两份,并附带下列文件邮寄至山东省第24届运动会组委会。
1. 作品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简单阐述。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张上,说明文字应该字迹清晰,表示完整;
2. 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还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3.作者签署的承诺书。(请从发布公告网站上自行下载)
(二)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邮件标题为:(作者姓名)第24届省运会赛事徽标作品,作品请用JPG文件格式(2M以内),并附下列内容:
1.作品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简单描述。说明文字应该表示完整。
2.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扫描电子文本。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还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奖励办法:
1. 一等奖一名,奖金80000元;二等奖三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若干,获赠省运会相关赛事入场券及纪念品;
2.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3.得奖者均获赠省运会相关赛事入场券;
4.组委会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5. 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说明事项:
1.如果未能征集到达到省运会使用标准的作品,一等奖可以是空缺;
2. 如果作品入围,组委会将要求作者提供高精度Tif文件和延展设计图例;
3. 所有提交的作品一律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4. 在组委会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5、作品一旦被组委会采用,其图形及知识产权归24届省运会组委会所有。
6、如因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给组委会带来的一切损失,作品提供者应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