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歌作品创作要求:
1. 主题歌曲须充分体现“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竞技体育精神;
2.按照“展示齐鲁风韵、体现青岛特色”的要求,融入齐鲁文化底蕴,展现青岛地域文化,富有人文气息、具有较高文化品位,把博大精深的齐鲁文化和青岛海派文化相互交融贯通,集聚城市特色。
3.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4. 曲调优美,朗朗上口,便于群众传唱;
5. 应征作品必须是词曲并报;
6. 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7.应征作品的形式不限,独唱与伴唱、领唱与合唱等均可,长度不超过4分钟,同一作者的作品不超过两首;
8.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省运会主题歌曲及其他国际、全国性主要体育赛事的主题歌曲。
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者应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1、作者简介一份;
2、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3、作者签署的承诺书(请从公告发布网站上自行下载)。
4、应征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CD);
5、应征作品歌谱5份,歌谱是指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不予参加评选。
奖励办法:
1.一等奖一名,奖金40000元;二等奖三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若干,获赠第24届省运会相关赛事入场券及纪念品;
2.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3.得奖者均获赠第24届省运会相关赛事入场券;
4.组委会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5. 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说明事项:
1. 如果未能征集到达到省运会使用标准的作品,一等奖可以是空缺;
2. 如果作品入围,组委会有权要求作者提供进一步的专业音乐资料和歌谱说明;
3. 所有提交的作品一律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4. 在组委会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5. 作品一旦被组委会采用,其作品知识产权归24届省运会组委会所有;
6.如因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给组委会带来的一切损失,作品提供者应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