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口号作品创作要求:
1. 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竞技体育运动特点;
2.展现青岛人民热情好客的精神风貌;
3.按照“展示齐鲁风韵、体现青岛特色”的要求,融入齐鲁文化底蕴,展现青岛地域文化,富有人文气息、具有较高文化品位,把博大精深的齐鲁文化和青岛海派文化相互交融贯通,集聚城市特色。
4.言简意赅、便于记忆、朗朗上口,具有独创性,能够达到令人过目不忘、引起共鸣的效果;
5.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省运会主题口号及其他国际、全国性主要体育赛事的主题口号。
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者应以电子邮件方式交稿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1、作者简介一份;
2、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3、作者签署的承诺书(请从公告网站上自行下载并邮寄至省运会组委会);4、中文或英文文字稿件。
奖励办法:
1. 主题口号设入围奖15名,奖金各1000元。
2.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3. 得奖者均获赠省运会相关赛事入场券;
4. 组委会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5. 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说明事项:
1、如果作品入围,组委会有权要求作者提供更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2、所有提交的作品一律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在组委会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4、获奖作品不一定是赛事最终使用作品;
5、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作品内容相同,则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先后录取,先到者为录取作品。
6、作品一旦被组委会采用,其知识产权归24届省运会组委会所有。
7、如因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给组委会带来的一切损失,作品提供者应全部承担。
第24届山东省运动会组委会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