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平度市公安局交警三中队办理一起吊销驾照业务,起因是驾驶人王某醉驾。
王某是平度市明村镇人。2016年12月29日下午14时30分,王某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来到交警三中队违法处理大厅,向民警咨询能不能处理该车的违章。咨询中,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一边回答他的问题,一边示意其他同事给王某做酒精检测。
此时,意识到自己“失策”的王某立即出门驾车离开,中队民警驾驶警车将其截住并控制。在医院,王某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
王某交待,当天中午,他和朋友吃饭,喝了一些酒。席间,朋友托他到交警三中队打听自己车辆的违章能否在平度处理,于是,王某饭后便开车上路。(记者 刘成龙 通讯员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