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下的青岛沿海一线。(邢志峰 摄)
本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自2013年全国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由2013年的72.9%提至2016年的81.7%;重度污染天数由23天减至7天。
据了解,衡量空气质量的主要指标PM2.5由2013年的66微克/立方米降至2016年的45微克/立方米,2014年、2015年、2016年市区PM2.5改善率分别为10.6%、13.6%、11.8%,均超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每年改善5%的工作目标,也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2016年改善8.2%的考核目标。“其中,2016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9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这与我市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等措施密不可分。”市环保局负责人说。
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是确保高质量大气的关键一环。据介绍,2013年以来,我市完成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200余个,有效减少了苯系物的排放。为保“气质”,2013年以来,我市投资11.2亿元实施燃煤锅炉废气治理提标改造项目469个,淘汰分散小燃煤锅炉239台共2371蒸吨。
此外,我市在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方面也做了实践。累计淘汰黄标车16.5万辆,全面销售国V车用燃油,新车执行国Ⅴ排放标准;推广新能源汽车1万余辆,新建充电终端9000余个。自2013年起,累计检查废气污染源单位7200家次,监测锅炉5100台(次),共对废气污染源实施限期治理76家,立案处罚856万元。(记者 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