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节约劳动力、建筑质量高的装配式建筑是未来建筑业的发展趋势。昨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实施意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我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为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市规定,棚改、新建学校和医院等有条件的必须采用装配式建筑。
规划确定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大体分为三个阶段:2017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左右;到2020年,济南、青岛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和县(市)分别达到25%、15%以上;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将达到40%以上,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
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在装配式建筑方面,我市要求与省要求一致。根据近期刚刚印发的《青岛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十三五”期末,新建民用建筑的30%以上实现装配式建筑;加快建立预制构件、新型结构体系、装配化施工等方面的标准体系,推动结构件、部品、部件的标准化,丰富标准件的种类,提高通用性、可置换性;加快发展建设工程的预制、装配技术,提高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市要求工务工程和各区(市)主城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医院、学校、幼儿园等政府投资类建筑项目,有条件的须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 同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可以免缴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可提前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可减半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在资金计划发放时优先考虑;对优秀装配式建筑给予财政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