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设立新的中小城市试点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试点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推荐、评选工作。
经省政府同意,确定枣庄等8个城市为大城市试点、平度等15个市(县)为中等城市试点、桓台等15个市(县)为I型小城市试点、章丘市刁镇等10个镇为新生小城市试点、商河县玉皇庙镇等30个镇为重点示范镇;确定将平阴县玫瑰小镇等60个小镇纳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
8个大城市试点为:枣庄市、东营市、威海市、泰安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
15个市(县)中等城市试点分别是:平度市、滕州市、莱阳市、莱州市、寿光市、安丘市、邹城市、肥城市 、荣成市、沂水县、兰陵县、齐河县、临清市、邹平县、郓城县。
15个市(县)为I型小城市试点,分别是桓台县、广饶县、蓬莱市、昌邑市、金乡县、嘉祥县、宁阳县 、乳山市、莒县、蒙阴县、禹城市、阳谷县、高唐县、博兴县、东明县。
10个镇为新生小城市试点,分别是济南市章丘区刁镇、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桓台县马桥镇、滕州市西岗镇、广饶县大王镇、莱州市沙河镇、寿光市羊口镇、邹城市太平镇、肥城市石横镇、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
重点示范镇分别为商河县玉皇庙镇、莱西市姜山镇、胶州市李哥庄镇、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蓬莱市北沟镇、龙口市诸由观镇、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安丘市景芝镇、高密市夏庄镇、昌邑市柳疃镇、泗水县金庄镇、济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疃里镇、曲阜市陵城镇、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等30个镇。